南昌已有867家企业网上公示经营信息 信息虚假市民可举报

31.10.2014  00:20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0月30日南昌讯(余经纬 记者 陶望平)《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已于10月1日开始实施,自实施日起,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依法进行信息公示的义务。记者从南昌市工商局获悉,截至10月30日,南昌市已有867家企业网上公示了经营信息。若市民发现企业公示信息虚假、有误,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据悉,企业公示的信息除了包括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法人代表、注册资本、股权信息等基本信息,还包括企业经营情况、变更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等即时信息。

  企业年检制度已经废除,工商部门不再对企业进行年检,企业应当在每年的6月30日之前自行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年度年度报告,接受全社会监督。

  工商部门每年会对企业所报送信息进行抽查,企业若不及时、真实履行公示义务,工商部门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江西省工商局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随着我国企业信用信息的逐步完善,不良记录的企业今后可能面临着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南昌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今后在消费、企业合作、招投标等行为之前,所有企业、消费者、行政单位都可以登录“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看相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基本信息、异常经营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信息。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后,大量企业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虚假、有误的公示信息,市民如果发现问题,该如何监督举报?南昌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市民可拨打12315对企业公示信息不实情况进行反映和举报;也可准备佐证材料,到工商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