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处长把78家农企当成提款机

20.10.2014  20:01

  据新华社合肥10月19日电        10年受贿200余次,牵涉粮油、畜禽、餐饮等78家农企;千万“家产”中,受贿金额250余万元,另有810余万元无法说明来源。日前开庭审理的安徽省农委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原处长金树芳贪腐案,揭开了官商“人情往来”的冰山一角。

  金树芳案属于一个“意外”发现。据办案人员介绍,此前,在六安市调查另一起案件时,一家企业负责人交代了其曾经向金树芳行贿3万元的事实。办案机关于是顺藤摸瓜找到金树芳。在接受调查时,金树芳除了承认这起受贿事实外,还将其余77起犯罪事实一一交代出来。

  翻开金树芳200余次受贿记录,行贿者乃清一色的农业企业,涵盖粮油、畜禽、餐饮等产业,大都是国家级或省级龙头企业,涉及全省16个地市中的14个。

  检察机关指控,金树芳在2004年至2013年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78家企业提供帮助、关照。其中,八成企业为戴“龙头”帽,即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申报、评审、复审、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推荐申报、监测,不惜送礼与金树芳“交朋友”,而金树芳则“来者不拒”,最少的一起仅“笑纳”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

  据统计,在金树芳高达1136万余元的“家产”中,257万余元是受贿赃款。多位涉事企业负责人表述:他们与金树芳仅仅是朋友之间正常来往,逢年过节人之常情送点东西。金树芳的一些同事也认为,现在是人情社会,与企业交往有的属“人情往来”。

  然而,一些受访群众质疑:官员和商人的“人情往来”,“”的是官员手中的职权,而“”的是商人的钱物。如果你没有那个职位,还有多少企业会跟你“往来”?

  记者梳理了涉事企业负责人对“人情往来”的心态,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花钱能办事,花钱买心安,花钱随大流。

  “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金树芳与众多企业的‘人情往来’都未被发现,而是由另一起案件‘意外’牵出,令人不解。”受访干部群众认为,这既体现出官商“人情往来”的隐蔽性和伪装性,给制度建设提出新要求,更暴露出权力监督的诸多漏洞需要填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