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21家派驻纪检组交出首份履职成绩单
新余:21家派驻纪检组交出首份履职成绩单
“列席部门党委(党组)会议143次,监督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155项,开展谈心谈话392人次,初核信访件59件,立案6件,处分干部4人。”这是新余市纪委21家派驻纪检组在履职2个月后交出的首份成绩单,派驻监督的“探头”正在释放它应有的威力。
“配镜头、连主机、接电源”,确保“探头”有效运转。该市出台《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赋予了派驻纪检组列席会议、复制资料、谈话函询、立案审查等4项职责和8项权限,给“探头”配备了“广角镜、聚焦镜、显微镜”,让派驻监督有广度、有准度、有深度。该意见又从加强业务管理、加强履职监督、加强后勤保障、加强干部管理等方面,明确派驻纪检组与市纪委是“一家人”,给“探头”接上市纪委这个“主机”,既压责任担子,又免其后顾之忧。
结合换届,市委将一批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干部选拔到纪检组长岗位,市财政每年拨给每个纪检组专项经费,市纪委对派驻纪检干部进行全覆盖培训,为“探头”运转接上了强力“电源”。
“敢担当、善作为、促履责”,有效释放“探头”威力。“市纪委派我们来,首要的就是抓监督。”这是派驻纪检组的共识。各派驻纪检组牢记职责使命,经常与党组书记交换意见,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推动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
“市财政局主要风险点一是资金管理风险,二是项目管理风险……”驻市财政局纪检组发现该局存在几个风险点,立即向局党组反映并提出了整改建议。
驻市场监管局纪检组在对反映一名科级干部多年来利用律师身份从事有偿中介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后,向局党委提出了监督建议。该局党委主动履行主体责任,给予该名干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将案例在全系统进行通报。
驻工信委纪检组对初核的3起信访举报件涉及到的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进行反思和剖析,并在所属系统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实现了“调查一个问题,教育全体干部”的效果。
此外,各纪检组还积极组织开展廉洁宣传教育活动、谈心谈话和“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等工作,强化抓早抓小、挺纪在前,有效释放了派驻监督“探头”威力。驻市政府办纪检组经常找人谈话,在会议上积极发表监督意见,“狂刷存在感”之后,“感觉现在纪委就在身边。”该办几位科长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新余市纪委 李继勇 李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