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94家烟花爆竹企业关闭退出

26.01.2016  14:44

  当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进入旺季,也是事故防范的关键时期。省财政厅日前下达烟花爆竹退出企业补助资金3940万元,全省394家烟花爆竹企业退出生产市场。

  经萍乡市、宜春市、抚州市、南昌市安监局核实,上栗县、芦溪县、万载县等地报送本地烟花爆竹退出生产企业394家。

  据介绍,为推动我省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有效防范和减少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省2014年5月印发了《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攻坚过程中,我省坚持烟花爆竹产业规划“一盘棋”,全面整治“一厂多户或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非法工区挂靠生产和转包分包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一证一厂一处”要求整治到位,突出“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专项治理,对继续保留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淘汰关闭;坚决落实“三个一律”,即一律不再新增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包括引火线和黑火药生产企业),一律不再搬迁重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依法关闭许可证过期且无力改造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格实行“四个先退”,即整改无望的企业淘汰先退,空间布局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淘汰先退,没有按标准要求安装爆竹装药一体机的企业淘汰先退,规模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淘汰先退。

  为促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我省对在攻坚工作中退出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实施财政补助政策,按照每家企业1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获补企业必须已拆除厂房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设施、机械设备,并将拆除的机械设备清理出厂区,不再从事生产且已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