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密会网友发生性关系 被判赔丈夫5000元

25.03.2014  12:37

 本报讯徐建国首席记者程呈报道:女子屡次密会异性网友,被丈夫告上法庭。3月21日,新干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婚案,被告张女士同意丈夫吴某的离婚请求,自愿放弃共同财产分割,并赔偿吴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2008年10月,原告吴某与被告张女士经自由恋爱,组成家庭共同生活,2009年生下一对双胞胎子女。自2011年起,张女士迷恋上网,多次密会异性网友并发生性关系。吴某愤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张女士离婚,并要求张女士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张女士承认自己的行为严重影响夫妻感情,当庭表示同意离婚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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