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房养老不能过于乐观

24.03.2014  16:42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保监会已起草“以房养老”相关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并拟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个城市率先展开试点。这再次吸引了大家对以房养老这个时髦话题的关注。

其实,以房养老的话题,最近不断见诸媒体。一些金融业人士称,以房养老是解决我国日益沉重养老问题的利器,在不同场合不断对其高唱赞歌,一时间,以房养老似乎成了解决我国日益严重老龄化问题的灵丹妙药。

以房养老,主要有两种形式:反向抵押保险和反向抵押贷款。最近,说得比较多的是反向抵押保险,也被称为“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房屋产权抵押给保险公司,定期取得一定数额的现金。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将收回住房。

那么以房养老真的能药到病除了?对此,我们不能过于乐观。

暂且不论“住宅仅有70年使用权”等因素给部分老年人抵押老旧房产带来的操作性问题,“以房养老”要想真正惠及民生,还面临着市场失灵的风险:“富家水浇不了穷家田”,有房子的富人可能根本不需要“以房养老”,没房子或者没产权的人却没有能力“以房养老”。

以房养老在我国还是一种新兴金融产品,它的效果到底如何还有待市场的检验。在勇敢尝试新事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它的局限性,在目前情况下,政府不断完善养老体系,以及子女应尽的孝道,恐怕还是解决我国养老问题的根本之道。

其实,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以房养老这种市场化的养老方式也只是其基本养老体系的一个补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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