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姚贝娜事件”不应情绪化

18.01.2015  12:29
原标题:对“姚贝娜事件”不应情绪化

1月16日下午,歌手姚贝娜因病去世,当地媒体深圳晚报于16点56分以“独家”发布了姚贝娜去世消息,医院方面公布的姚贝娜去世时间是16点55分。16日晚,一篇讲述深圳晚报为抢独家伪装成医护人员潜入太平间的长文被广泛传播,文中称深圳晚报“搞定”了为姚贝娜进行眼角膜手术的姚晓明医生,从他那里得到独家去世消息,随后更有三名记者伪装成姚晓明医生的助手进入太平间内拍摄,随后被姚贝娜家人发现,华谊方面要求记者删除了拍到的照片。就在不少人震惊于这篇爆料甚至质疑其真实性的时候,17日凌晨,姚贝娜经纪人博宁在微博怒骂深圳晚报“龌龊”,要求他们站出来道歉。

事情发生后,网络和坊间对涉事媒体及其记者一片声讨和鞭挞,并且很快超越了理性的范畴,沦为一种典型的情绪化宣泄和直白的攻击,像姚贝娜经纪人那样怒爆粗口者大有人在。虽然也有媒体从业者为涉事媒体和记者辩解,称“记者客观报道明星去世新闻,不能在道德上将此职业行为污名为‘期待死亡’”,但很快便被淹没在波涛汹涌的口水之中。我对此非常理解,中国人向来信奉“人死为大”,任何涉嫌对死者的亵渎和不敬,都很容易引发众怒。更何况,这回的死者不仅是粉丝众多的明星,还做出了捐献眼角膜的可敬善举。

不过,我觉得对“姚贝娜事件”不应情绪化。一方面,以暴易暴式的“网络暴力”不值得提倡;另一方面,过度情绪化可能遮蔽理性的思考,无助于追问事情的本质,甚至有“小骂大帮忙”、帮某些机构和个人逃避更严厉责任追究的可能。记者伪装成医生助手进入太平间内拍摄,首先当然是违背了新闻伦理、洞穿了职业操守和人性的底线。但同时,他们是否还有其他更严重的问题,比如说私自拍照的行为侵害到了家属和在场者的隐私权?最值得追问的是:他们究竟用什么方法“搞定”了医生,既给其提供独家消息,还积极为其提供乔装打扮潜入太平间的帮助?从常理推断,很可能是利益;说白了,就是给钱。果如是,这种行为是否涉嫌行贿?

还有为姚贝娜进行眼角膜手术的姚姓医生,也在事件中充当了非常关键也非常不光彩的角色。他不遗余力地配合某媒体,如果说没有得到一点好处恐怕谁都不会相信。向提供新闻线索者支付“报料费”,是传媒行业的“规矩”。可该医生的所作所为,已经不单纯是报料那么简单,而是深度参与,成为“同伙”。那么,该医生是否收了别人的钱,收了多少?如果收了钱且数额较大,是否涉嫌收受贿赂?

人都有情绪化的时候,当某个事情过于背离主流道德和公秩良俗,更是容易点燃人们的情绪。可是,妥善地解决问题,却不能单纯靠情绪,更不能靠骂人,归根结底还是要靠法律。法律的声音最理性、最公正,也最有力。一次法律的严惩,其力度超过无数次批评和谩骂,其引导作用也超过无数次道德说教。面对“姚贝娜事件”,公众且稍安勿躁——与其怒爆粗口逞口舌之快,倒不如共同追问令人震惊的表象背后还隐藏着什么猫腻、有没有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文/乔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