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参保单位:
为了提高广大参保人员健康水平,体现党和政府对参保人员的关心,贯彻以预防为先的国家卫生政策,做到积极预防,及早干预,减少疾病的发生,起到早发现早治疗,减少医疗费用,从源头上节约医保基金支出。根据抚府办抄字【2013】339号文件要求,对市本级所有参加医疗保险一档的在职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市本级参加医疗保险一档的在职人员(含尚办理退休手续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为100元/人,其中单位整体参保的,由单位和医保统筹基金各承担50元;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和医保统筹基金各承担50元。
三、体检医院: 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抚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抚州市第五医院、抚州市第六医院、抚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部、抚州市中医药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临川区人民医院为本次体检医院,各参保单位在上述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四、体检时间: 2013年7月10日至9月30日,逾期不补检。
五、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包括四大项:一是血压测定和心电图;二是腹部B超(肝、胆、脾、胰);三是胸部透视;四是抽血化验(肝、肾功能、血糖、血脂等)。
六、注意事项:
1、体检时参保人员必须带本人的身份证,医疗IC卡及《医疗费用支出明细卡》。
2、参检人员体检前必须空腹,最好在检前的几天不吃高脂、高糖类食物,以确保检查的准确性。
3、因体检表直接从医保系统中打印,为了提高体检效率,参检人员可以提前一天到指定的体检医院打印本人的体检表格。
4、灵活就业人员个人需承担的50元可用本人医保帐户冲减缴纳或直接交现金。
5、各参保单位可事先与所选体检医院的医保科联系商定体检具体时间及费用结付方式,后通知本单位参检对象按时体检。
附:各定点体检医院联系方式详表
抚州市医保局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