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煕茜:对“裸官”说不,当公开与禁令同行
南京市委昨日公布了《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等一批领导干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在市管领导干部的选拔中明确对配偶移居国外的“裸官”说不。(7月9日,中国经济网)
所谓“裸官”,是指一些干部子女配偶均迁居海外,净身一人“奋斗”在机关“第一线”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20多年来,有近2万贪官外逃,一天最多有51名贪官外逃未遂,肆无忌惮的“裸官”显然已经成为我国反腐路上的又一难关。如此惊人的数据下的“裸官”乱象既不利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也降低了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更是凸显出当前我国对官员日常管理的制度性漏洞。
诚然,“裸官”让人“想入非非”有其客观因素。可以肯定的说,“裸官”并不当然是贪官,但是还是不免会让群众有这样的观点:裸官天然具有腐败外逃的倾向性,因为他们做好了一切“失踪”的准备。毫不客气的说,“裸官”为外逃提供了充足的条件,在对待外界诱惑时,他们往往少了很多顾虑,容易由“裸”便“腐”,甚至做出损害国家利益之举。
尤其近年来官员失踪情况并不在少数,而且这些人间蒸发的官员绝非简单的外逃,“裸官”却不“裸奔”,和他们一起“人间蒸发”的往往还有公家财产和尚未调查清楚的犯罪嫌疑。由此可见,对“裸官”说不有其必然性和现实性。
防止官员变“裸”,或是由“裸”变“腐”,在制度上进行说不的“堵”是必要的;但关键还在于政府监管部门扎紧篱笆,强化监管,以防患于未然。一方面要对官员的财产及个人情况进行申报、公开、核实,并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在严格履行裸官家属情况报告的同时,也应该密切关注官员的生活习惯、行为活动上的异常,让“裸官”暴晒与群众的目光和公开的阳光之下。
另一方面,要令行禁止,有了可行的制度之后还需要不折不扣的落实,只有真正斩断“裸官”的官途,才有可能让他们有所忌惮,将违纪的萌芽扼杀在摇篮中,还官场一片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