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交警速破逃逸案 群众送锦旗点赞
29.01.2015 17:38
本文来源: 公安厅
“你真是人民的好交警啊,我们全家人都谢谢你!”交通事故当事人李某玉的女儿紧握着民警的手激动地说,并将一面绣着“破逃逸案如神兵”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以表谢意。1月26日10时许,寻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中队办公室里出现了这感人的一幕。
1月20日17时30分,寻乌县公安局交警事故中队接到报警称,一位老人在县城老县委门口附近被一辆二轮摩托车撞伤,肇事者已逃逸,请派人查处。警情就是命令。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原来事情是这样的,85岁高龄的受害人李某玉被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倒,肇事者认为老人并无大碍,在留下电话和住址后便扬长而去。事后李某玉在县人民医院检查出腿部骨折,因老人家庭困难收入微薄,面对上万元的医疗费用顿时慌了神,就试着打电话给肇事者告知伤情并商量赔偿事宜,怎料?车主留下的电话号码及住址都是假的。老人家属情急之时选择了报警,希望交警能帮忙找到肇事者。
受害人年事已高未记住肇事车牌号,事故现场也没有任何线索可寻。办案民警通过走访周围群众,得到了有目击者称摩托车牌中间有数字“98”的线索后,立马开展了更细致的排查工作。民警通过机动车查询系统模糊查询出符合条件的车辆,再进行逐一排查走访,终于在1月21日上午在文峰乡东团村找到了该肇事车辆及肇事者。肇事者刘某承认了撞倒老人并提供假信息的事实,并称之所以留下假信息是看到老人年事已高,怕事后老人真有伤的话自己要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因刘某认错态度好,交警部门对刘某处以罚款500元,并对事故进行了调解,最后事故双方就医疗费用以及赔偿等事宜达成一致。
肇事者虚报信息后逃逸,交警24小时内成功告破,维护了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得到了及时的医疗救助,事故当事人及家属对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积极点赞。
本文来源: 公安厅
29.01.2015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