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多措并举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20.08.2014  13:06

 

 

今年以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把开展“生态寻乌”建设作为服务工作大局的重点,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今年1至7月,该院办理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失火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31件33人,其中批捕11件11人,审查起诉20件33人。

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生态寻乌”建设目标目标,该院在2014年工作要点中制定保护环境资源相应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规定对非法盗采稀土、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耕地等犯罪行为必须做到快捕快诉,重点突出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从而达到震慑犯罪和预防犯罪的效果。

该院高度重视查处涉嫌破坏环境资源渎职案件力度,把东江源生态公益林、水环境治理、稀土矿整治等领域的环境保护作为重点监控范围,积极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建立办案信息互通机制,凡侦监、公诉等部门办理涉及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及时向反渎局通报案情。今年上半年,该院反渎局根据侦监科办理一起批捕滥伐、盗伐林木资源普通刑事案件获得的线索,迅速开展初查工作,很快锁定某镇原林业工作站站长林某涉嫌监管环境失职罪,遂对其立案侦查。

该院为提升保护环境资源的力度和成效,坚持走群众路线,以开展“检察千里行”活动为载体,组织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法制宣传,并制作典型案件展板开展巡回宣传活动,着力让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环境资源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