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将民族乡纳入省特色小镇建设范围

02.03.2017  19:08

   

  近日,江西省把民族乡纳入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范围,给予差别化政策支持,以促进民族乡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尹建业专门批示:“对民族乡要给于倾斜支持,请住建厅支持”。省住建厅明确:对符合创新创业平台要求、产业和集镇建设特色鲜明的民族乡,可以纳入省特色小镇申报范围,在评选时予以倾斜支持。

  2016年12月,江西省政府印发省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方案,明确特色小镇申报范围为:以传统区划为单元的建制镇(不含城关镇);聚焦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要素,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为给民族地区发展争取差别化政策支持,江西省民宗局从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民族乡具有生态环境优美、文化特色鲜明的天然禀赋,部分民族乡在设立之前本身就是建制镇,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和支持促进民族乡加快小城镇建设,以及从丰富全省特色小镇建设的内容等五个方面,请求省政府将民族乡纳入省级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范围,得到了省政府及省住建厅的重视和支持。

  民族经济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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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族经济发展处、峡江县金坪民族乡    发布民族宗教局
新余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新华深入少数民族村调研
来源:新余市民宗局    发布日期:2019-03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