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存款仅1万“激情买房” 找亲戚借钱遭拒

28.02.2014  17:00

  ■秦小明的家人对他非常无语

  原来打的主意:

  找亲戚们借钱首付就有了

  交确认金后悔:

  首付没有借到中介不退钱

  几天前,21岁的忠县青年秦小明怀揣1万元到主城,在中介公司看了房子,签了一份《房屋买卖承诺书》。后来,由于秦小明交不起首付,事情难办了。

  昨日,秦小明的几个哥哥带他找到中介公司,想退回这1万元。结果会怎么样呢?

  找亲戚借钱付首付

  前天,秦小明的姐夫、表哥、堂哥都陪他到了主城。表哥秦金强说,2月25日,弟弟秦小明一个电话打过来借钱,这才知道这个憨头憨脑的弟弟居然下单买房。

  “哥哥呀,借我两万嘛!我买了房子,首付不够,想找你借点。”秦小明在电话中说。挂掉电话,秦金强给家里打了电话,这下全家人都知道了。

  21岁的秦小明是忠县洋渡镇蒲家村人,父亲几年前因病去世,他和母亲一起住。

  秦小明高中毕业后,姐夫余万军带着他在忠县的建筑工地当工人,平均每月有3000多元收入。“他太老实憨厚,什么都不懂,做事情也不动脑壳。”余万军说。

  事情发生后,家人询问秦小明买房的事情。他从身上拿出一份红纸,上面写着《房屋买卖承诺书》。

  “我们才买了房子,几个哥哥拿不出钱。”余万军说,大家商量后,前日带着秦小明到了主城,找中介公司退钱。

  他想在大城市生根

  昨日,秦小明找到重庆晚报记者。他很惶恐,不知自己的1万元能否要回来。

  2月20日,秦小明的同学回主城打工,秦小明和几个同学坐大巴到了主城。

  同学住在沙区马家岩附近。他们在三峡广场吃饭逛街,秦小明看着热闹非凡的广场,很向往,“我觉得城市里发展空间要大些,好多人都到这里来打工了。

  当天夜里,秦小明住在同学家。房子虽然小,但是同学自己买的。秦小明羡慕不已,在主城有了房子,就是城里人了。秦小明也想像同学一样到大城市住,有自己的房子。

  秦小明不知道主城房价是多少,也没考虑自己买不买得起,只有一股冲动。

  第二天,秦小明和同学走了几家房产中介公司,看了四五套房。最后一套房在沙坪坝大公村33号,是老房子。佳禾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工人村店的置业顾问带着秦小明去看了房。

  2月22日,秦小明和同学再次来到这家中介公司,准备定下这套房。

  中介告诉秦小明,这套房59平方米,总价37万元。经过协商,中介同意去找房东商量,能否降到36.6万元。虽然价格没有讲妥,秦小明还是和中介签订了这份《房屋买卖承诺书》,按照中介的规定交了1万元定金(承诺书上写的是确认金)。中介方答应帮秦小明砍价。

  这1万元确认金,是秦小明打工1年多来存的钱。

  中介称1万元给了房主

  交了1万元,秦小明只有一张《房屋买卖承诺书》,没有收据。

  承诺书规定,从2月22日签订合同至2月26日,甲方(秦小明)未能与该房出售方协调到36.6万元,可以将谈判日期延后,也可以选择让乙方(中介)即日退还该房确认金。

  不过,中介告诉秦小明的家人,这1万元不能退,“而且如果不及时签订合同,就是甲方违约,要支付委托房款3%的违约金。

  昨日,记者打电话到这家中介公司询问。和秦小明签合同的余先生称,目前1万元确认金已经给房主了,只能秦小明和房主协商。另外,房主没有同意降价,目前还要协商。余先生说,秦小明没有在2月26日之前来签合同,已经违约了。

  关于违约金的事,余先生称,“我们经理说了,可以拖两天,或者协商好了可以尽量不要。

  这一万元应该退还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洛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段勤表示,按照合同上显示,这套房子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划拨性质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须报经有权限的政府审批,取得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方可买卖。目前,中介方没有提供任何关于这套房子的政府审批手续,所以该承诺书尚未发生法律效力,1万元应退还。

  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主任助理曾杰也指出,从承诺书上看,支付此1万元的前提条件为“中介能够将房屋总价款协调到指定价位”。这是一份谈价格的委托书,也就是买家委托中介去砍价。中介没有将房价协调到秦小明当时提出的价格,所以应该退还这1万元委托金。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