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养老钱”可由业主大会直管啦

18.09.2015  07:55

作为小区的“养老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一直是人们关心的重要问题。9月17日,记者获悉,《江西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规定》指出,小区“养老钱”不但可由业主大会直管,还能买国债来保值增值。而过去不少人呼吁的屋顶漏水、电梯出故障等应急维修,也有了操作依据。

资金管理 小区业主大会可直管

对于维修资金,不少业主都一头雾水,我们的维修资金到底是怎么收的?又由谁来管理?

我省首次制定的该《规定》提出,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8%。

维修资金除了可以委托管理机构代管外,还可以由业主大会决定自行管理。《规定》明确,未成立业主大会或经业主大会决定委托政府代为管理的,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代为管理。业主大会决定自行管理维修资金的,业主大会应委托所在地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按照规定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资金账户应当接受所在地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监督。

保值增值可以用来购买国债

房管局应该把选择理财方式的权利还给业主。”相关人士表示,此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大部分存在银行,收益率并不高。

此次《规定》明确,在保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利用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1/3以上业主同意。

据了解,住建部多年前就规定维修资金可以购买国债。不过除了购买国债之外,小区“养老钱”仍然严禁从事有风险的投资,例如国债回购、委托理财、质押、抵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