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建停车场对外经营引争议
近日,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凯旋小区业主因为小区正在规划建设停车场问题而争论不休。有业主反映,他们征集到了超过1/4业主的反对意见,但红谷凯旋社区还在推进项目。
对此,红谷滩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尽快核实项目启动相关情况,若项目未达到标准应停工。
◎文/图 江国稳 新法制报记者戴平华
规划建设停车场区域
业主:反对停车场对外经营
6月14日,记者来到红谷凯旋小区,一些业主向记者介绍,此次小区规划建设停车场项目名称为红谷凯旋小区“物管城市”服务项目,实施规划的是位于小区外围的几块公共用地,计划建设成由第三方承包的经营性停车场,约有260个停车位。
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小区外围的几处公共用地都停满了业主的车辆和社会车辆,因无人管理及免费,乱停乱放现象严重。
在这些空地建设停车场,部分业主原本并不反对,甚至在起初红谷凯旋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征集意见和投票时还表示赞成,而如今他们中的许多人加入到了反对者的行列。
业主邹女士回忆说,2021年12月,有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就规划建设停车场问题询问业主意见,但是没有过多介绍具体细节。
今年6月1日,招标文件公示后,部分业主称,此时才得知停车场将对外经营,于是纷纷反对。
令许多业主耿耿于怀的是,主导停车场规划和建设的并非业主委员会,而是社区。据了解,红谷凯旋小区业主委员会任期在2019年7月就已届满,其间社区组织重新选举,但在筹备时出了问题,导致新的业主委员会至今都没有成立。
记者了解到,2021年11月29日,南昌市红谷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针对红谷凯旋业委会任期已满依法选举换届的指导意见书》,其中写道:“对于种种原因无法召开业主大会和逾期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暂时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对此,原业主委员会成员王先生提出了质疑。
社区:建停车场对业主有利
提及红谷凯旋小区“物管城市”服务项目,红谷凯旋社区党支部书记黄丽萍介绍,小区规划建设停车场其实是有利于业主的,可以改变车辆乱停乱放的现状,由第三方承包10年,后7年业主还能从中获取收益。
黄丽萍介绍,社区前期已经上门征集意见,已有四分之三的业主同意,但是社区并未公示投票情况,原因是涉及隐私。
黄丽萍表示,已向上级部门传达过居民的反对意见,暂时还没有收到暂停项目的通知。此外,该社区工作人员介绍,招标文件公示后,社区收到了部分业主的反对意见,但人员并不多。
住建部门:会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当日,记者来到了红谷滩区沙井街道办事处,主管此项工作的行政执法办公室副主任涂远达介绍,红谷凯旋小区是“物管城市”服务项目的试点之一,建设停车场既可解决居民停车难问题,也可改变小区车辆乱停乱放、无人管的现状。
对于出现的反对声音,涂远达表示,可能是社区宣传不到位,引起了部分业主猜疑。“若小区业主对此仍持反对意见,大家可以坐下来协商,我会倾听民意,并向业主解答。”
6月16日,记者来到了红谷滩区住建局,该局房管股一钟姓干部在了解业主的意见后表示,会立即联系街道和社区,将对小区建设停车场招标过程进行梳理。“我们会联合街道以及街道纪委,对这个社区已进行的投票进行梳理核实。若没有四分之三的业主赞成项目建设,会督促街道要求社区立即停工。若核实符合规定,会对项目予以支持。”
律师:应充分尊重业主知情权
那么,原业委会是否有权代行新业委会权力?对此,江西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涂小康表示,红谷滩区住建局下发的《关于针对红谷凯旋业委会任期已满依法选举换届的指导意见书》中明确了“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暂时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若该具体行政行为未被撤销,则该指导意见书具有法律效应,因此社区代行职责是可以的。
涂小康认为,社区组织业主投票时应充分尊重业主的知情权,公示项目具体内容。对投票结果也应当公示,若社区不公示,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示。
涂小康表示:“社区代行业委会的职责,应遵循民法典相关要求。原业委会虽然任期已满,并由社区代行职责,但是老业委会经该小区业主选举产生并已履行备案手续,因此在未经法定程序撤销的情况下,业委会民事主体资格一直存在,具备相应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业主若不认可社区的行为,可由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作为诉讼主体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