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不容小觑 高层建筑更严格
据南昌市消防部门最新统计,今年1至8月份,南昌市内住宅区发生火灾380余起,小区住宅的消防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为了加强包括住宅小区在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南昌市正在抓紧出台《南昌市消防安全条例》;该《条例》特别强调,要加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明确物业公司、业主要承担小区消防安全及消防设施维护的相关责任。
新小区消防安全好于旧小区
9月12日、13日,青云谱洪都小区内连续发生两起火灾,在消防人员及时扑救下,虽未伤及人员,但有关楼栋群众的财物受到一定损失。夏秋之际的南昌,不仅老住宅小区,新住宅小区也不时出现火警。本月8日,城东的世纪风情小区与朝阳洲的莱茵半岛小区,都曾相继发生火灾,由于消防人员及时出警才清除火患。
南昌市消防支队提供的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至8月份,南昌市区发生380余起住宅区火灾。另有公开统计资料显示,去年南昌市发生火灾1854起,其中住宅区发生火灾占一半以上。显然,包括小区住宅在内的消防安全形势严峻。不过,记者在相关火灾详细案例中注意到,新住宅小区的火灾发生案例,明显少于老城区的住宅区。
南昌市消防支队参谋范皓分析道,新小区火灾发生率相对低些,主要因素如下:一是新小区住宅的消防规划、建设标准以及消防设施,落实执行到位;二是新小区一般都有物业管理,在消防常态管理上,物业公司发挥了积一定作用;三是新小区建筑结构主要以钢混、砖混为主,其防火性能及耐火等级较高,而老城区的很多旧房、特别是一些棚户区,则以砖木建筑结构为主,其耐火等级较低,一旦遇到火源很容易引发火灾。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要求更严格
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南昌市正在出台《南昌市消防安全条例》。记者从南昌市政府法制办了解到,上月初,该《条例》经南昌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并按照相关立法程序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近日,南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南昌市消防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为增加立法工作透明度,南昌市人大常委会还将法规草案全文公布,征求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
新《消防安全条例》明确,要加强建筑消防安全的综合管理,尤其对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提出了硬性规定,要求新建百米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一定要设有避难层;此外,新建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且标准层超过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者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南昌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工程师黄振宇介绍道,依据国家现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分为“多层建筑、普通高层建筑和超过100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三个层次管理;普通高层建筑,除要设置消防车道、消火栓、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等常规设备外,还应根据规范要求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对于居住建筑而言,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防火入户门;100米以上公共建筑,则按15层设一个避难层的参数设置若干个避难层。黄振宇工程师还强调,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设计与建设,将更趋严格与规范;尤其是超高层建筑的建设,要经过相应专家评审会论证等必要程序,工程竣工后也会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
政府、业主与物管均应强化消防责任
小区住宅建筑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谁来承担?多数业主既关心此问题、又不清楚此答案。此次正在出台的《消防安全条例(草案)》明确,住宅区、多产权公共建筑的建筑消防设施,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业主不进行维修、更新或者改造的,由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组织代为维修、更新或改造,所需费用从相关业主的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或者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所占比例承担。
该《条例》还提出,多产权公共建筑的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共用部分的消防安全,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为小区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各产权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记者通过走访还了解到,有的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基本做到了有备无患;但有的小区,却不尽如人意。位于红谷滩新区的世纪中央城小区,不仅健全了消防应急设施,还组织了较为正规的消防联防队——由社区管理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小区业主共同组成,每月开展一次消防演习;据该小区物业主管、义务消防队队长毛远方介绍,小区今年也曾出现过几次火灾苗头,但都及时发现且安全处理。与世纪中央城一路之隔的名门世家,上个月发生了一起火灾,物业公司却未能及时应急处理。
南昌市消防支队参谋范皓就此表示,消防安全是个“责任重于泰山”的系统工程,既需要从源头上抓好建筑消防安全的图纸设计、消防工程验收、消防设施的维护等硬件设施的建设,又需要消防职能部门的日常监管与专业队伍的敬业精神,更需要包括基层组织、物业公司、市民业主等社会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与科学防范。来源:江西日报 戴昌仁 记者 曾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