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库里出售假药“帝王肾宝”

06.01.2014  22:25

        绍兴人郭某,在明知是假药的情况下还去低价购入,并在越城区的商店销售经营,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2013年12月24日,他被越城法院一审判决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郭某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4月,在越城区昌安附近的小区车库里经营一家成人保健品店。其间,郭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他人处批量低价购入“帝王肾宝”等药品。在购来这些药前,其实郭某是知道此类药物系假药,但有利可图,郭某自然也就顾不上许多了。购回假药后,郭某加价销售,非法获利2000余元。

        去年4月17日晚7点左右,越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郭某经营的店内,当场查获“帝王肾宝”贴纸30张、“帝王肾宝”胶囊120瓶。经鉴定,上述被查获的“帝王肾宝”均系假药。

        同年5月23日上午11点,郭某在越城区昌安一小区住宅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