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对每名学生每学期至少家访1次

19.02.2016  09:49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廖济堂报道:2月18日,省教育厅就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庭教育和家校合作提出了实施意见。其中提到,中小学、幼儿园要指导家长遵循孩子成长规律,切实消除学校减负、家长增负,以及不问兴趣、盲目报班的现象,不做“虎妈”、“狼爸”。还要加强家校沟通,每学期学校教师须对本班每名学生至少进行1次家访,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推动建立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利用节假日和业余时间开展工作,每年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将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社区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