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校长违规报销 还找老师作伪证

22.12.2015  11:26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金路遥、实习生向昌宇报道:湖南汝城县热水镇与我省崇义县相邻,崇义县一小学校长在报销时称“去热水中心小学考察”,其实是带家人去泡温泉。12月21日,省纪委监察厅政务微博@廉洁江西发布消息称,这名违规报销的校长受到处分。

  今年端午节前夕,赣州市纪委与崇义县纪委联合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一张金坑小学“去热水中心小学考察的差旅单”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怀疑。检查组安排人员打电话向金坑小学校长刘承斌核实,得到的回答是“我和副校长、总务处主任等几位行政人员去了热水中心小学考察校园文化和校园建设。”

  刘承斌的解释并没有打消检查组的疑虑,崇义县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深入教育局和金坑小学展开调查。调查组约谈了一并参与“考察”的4位老师,走访了部分其他老师,得出的结论是,4位老师并没有去热水中心小学考察,签名和统一说法,都是在执行刘承斌校长的“指示”。调查组最后找刘承斌谈话,刘承斌在事实面前,交代了违纪事实。

  经查,今年1月10日,刘承斌带着妻子、女儿前往湖南省汝城县热水福泉山庄旅游,共支出泡澡费、餐费、燃油费、过路费共计1000多元。回家后,刘承斌不甘心花这笔钱,于是打起了“校园考察”的算盘。12日,他填好一张去热水中心小学考察校园文化和校园建设的差旅单,交给了报账员刘扬永,特意交代刘扬永要找到几名老师在差旅单上签名,并转告他们如果有人问起这事,就说是去了热水中心小学考察。之后,刘承斌将报销的1820元装进了自己腰包。

  6月19日,崇义县纪委启动调查程序,查实刘承斌违纪事实。崇义县对刘承斌公款旅游问题进行了全县通报,并给予刘承斌党内警告处分,追缴其违规报销的1820元费用。

  “很后悔,之前总以为钱不多、事不大,不会出事。因为自己一念之差违反了纪律,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并请组织给我一次改正的机会。”刘承斌在接受调查时,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