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规定中小学须就近入学 全面取消特长招生政策

27.02.2014  23:19

  今视网2月27日南昌讯(记者 申莹莹)2月27日,江西出台《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学校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意见》明确,今年秋季新学期起,江西将清理各种形式的特长招生政策,全面取消特长招生,禁止义务教育学校以外语特长、体育艺术特长、少年班等名义选拔或变相选拔招收特长生。

   小学、初中须划定招生范围让学生就近入学

  《意见》提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要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辖区内每一所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小学升初中的片区划分,可实行按照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划片,也可实行按学校对口划片。按学校对口划片既可实行单校划片,即一所初中对口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入学;也可实行多校划片,即对于城市老城区暂时难以实行单校划片的,可按照初中新生招生数和小学毕业生基本相当的原则,为多所初中划定同一招生范围。

  《意见》要求,要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小学入学对象按片区划分确定。小升初按照家庭实际居住地址划片入学的,入学对象按片区划分确定;实行按学校对口划片的,按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分别确定。单校划片的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多校划片的初中,先征求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

   将全面取消特长招生

  《意见》要求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按学区就近免试入学。在确保学区内学生入学的基础上,学校若有空余学位需要招收学区外学生的,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实行随机入学。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县域内入学具体政策,每所学校学区划分、招生计划、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等。招生期间,学校应当按照划定的区域范围接收学生,在开学前向社会公布新生名单等信息,主动公开招生结果。

  此外,今年秋季新学期起,江西将清理各种形式的特长招生政策,全面取消特长招生,禁止义务教育学校以外语特长、体育艺术特长、少年班等名义选拔或变相选拔招收特长生。

   学校不得拒收随迁子女

  《意见》提出,各地要依法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积极接收随迁子女就学。各招生学校对随迁子女不得歧视,不得拒收,与本校学生一视同仁。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坚持深化改革、分类推进,妥善解决随迁子女就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