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巨腐”的百万标尺不妨都“量一量”
中央第二巡视组去年对北京进行了巡视,他们移交给北京的相关线索已经全部得到受理,部分已经办结,还有一部分正在查办中。而中央巡视组提出的北京存在“小官巨腐”现象,市监察局副局长杨小兵昨晚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务咨询会上作出了官方回应,科级及以下,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就算“小官巨腐”。(1月23日《北京青年报》)
说起小官巨腐,恐怕大家都很熟悉,最近两年被网络炒得火热的“土地奶奶”罗亚平、“官场流寇”穆新成、“红顶官商”郝鹏俊、“涉黑警长”关建军、“亿元股长”李华波、“长袖善舞”李志强等,都可谓是小官巨腐的典型代表。
而去年11月,河北省召开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秦皇岛市某科级干部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在其家中搜出现金约1.2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其小官巨腐的可怕可谓是表现得漓淋尽致。
而今,北京将小官巨腐的“标尺”定义为“科级及以下,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着实让人耳目一新,如此明确的定义,不仅让大家对小官巨腐有了更为明晰和深刻的认识,也让有关部门对官员的处置有了更明确的参考,让官员的头上悬起了达摩克利斯之剑。
所以,不妨把这把标尺“推广”一下,一则,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当地的小官巨腐标尺进行定义,将这个作为一条小官巨腐的“红线”,让干部不敢逾越,同时,也让当地对干部贪腐的处理有一个更加明确的标准。
二则,不仅要有小官巨腐的标尺,也要有干部监管的强化,出台标尺不是为了让贪官们“有章可循”,而是为了让他们不敢逾越高压线,要谨防官员把小官巨腐的标尺当做挡箭牌,认为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就无所谓。
因此,既要让更多的地方用小官巨腐的标尺来量一量,看看当地的官员有没有触碰到这个高压线,更要强化干部监管,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干部不敢腐,才能真正从源头上遏制住贪腐。(张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