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贪腐不容小觑:村支书挪公款助儿做生意
原标题:“小官”贪腐不容小觑:村支书挪公款助儿做生意
最近,反腐领域的一个重要信息是,全国31个省区市“打虎”全覆盖。反腐专家认为,“打虎”全覆盖体现了中央反腐零容忍、无禁区的决心。不过,我们同时也要看到,反腐败不能等同于“打老虎”,还应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为反腐败体制机制的改革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其实,对于群众身边的腐败,一直以来也是零容忍的打击态势,一批滥用权力的“小官”被查处。今日《法制日报》案件版“案件地图”栏目集纳了一些惩治“小官”贪腐的案例,以为警示。
三村官骗取低保补助金被诉
本报讯 记者赵志锋 通讯员史永强 李芳萍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池坝乡小河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原村委会主任皮某、原村委会副主任王某涉嫌贪污一案,近日由武都区人民检察院向武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小河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原村委会主任皮某、原村委会副主任王某利用职务便利,骗取低保补助金,数额较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3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县文物馆馆长涉嫌三宗罪名
本报讯 记者王春 通讯员嘉文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文物馆原馆长潘某,因涉嫌犯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罪被起诉。近日,永嘉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起诉称,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共计14.1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村支书挪公款助儿子做生意
本报讯 记者郭宏鹏 通讯员杨程捷 担任村支书的父亲挪用公款,借给儿子周转。近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
2011年3月16日,江西省财政厅审核通过井冈山市申报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并拨付50万元补助资金。某村村主任林某、会计吴某与村支书黄某商量,从补助款中取出4万元转至黄某账上。黄某将这笔钱取出借给其子用于生意周转,至案发时仍未归还。
10名村干部贪污公款受刑罚
本报讯 见习记者徐鹏 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近日宣判一起村干部集体贪污案,以贪污罪对被告人尹某忠、尹某祖等9名村干部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至有期徒刑1年1个月缓刑1年4个月不等的刑罚,对被告人杨某厚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10名被告人利用担任村干部的便利条件,共计套取小麦补贴款9.4万元,骗取玉米、棉花保险赔偿金11万余元。
镇“一把手”受贿250万元获刑
本报讯 记者马超 通讯员陈万洲 牟维熙 记者近日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区雪堰镇原党委书记胡某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没收财产2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胡某利用担任武进原漕桥镇镇长、雪堰镇党委书记、调研员的职务便利,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发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250余万元及美元4.9万元。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胡某未提起上诉。
国土所长竟贪污征地补偿款
本报讯 见习记者王莹 通讯员邱洧铭 被告人胡某涉嫌贪污罪经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后,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经查,2009年,胡某在担任西溪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期间,套取征地补偿款7万余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2014年7月,检察机关在查办另一起案件时,发现胡某在担任西溪乡国土资源所所长期间,与他人共同贪污征地补偿款3万多元。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