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少年法庭白皮书:三成以上未成年犯家庭不完整
1日上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2016年少年法庭工作白皮书发布,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据抽样统计,有34.7%的未成年犯是来自父母离异等不完整的家庭。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张雁报道:1日上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2016年少年法庭工作白皮书发布,并公布十大典型案例。据抽样统计,有34.7%的未成年犯是来自父母离异等不完整的家庭。
未成年人犯罪以侵犯财产、人身权利为主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南昌中院指定为首批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试点法院后,该院于2007年1月成立了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简称少年法庭)。
据相关数据显示,十年来,全市法院少年庭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减刑、假释、特赦案件13371件。
数据显示,从刑事案件来看,集中分布在抢劫罪、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三类犯罪,这三类犯罪的被告人人数占未成年刑事案件被告人总人数的84.67%。
从民事案件来看,以婚姻家庭纠纷和侵权责任纠纷为主,,这两类案件占比为78.65%。
八成未成年被告人作案时16-18岁
34.7%未成年犯来自不完整家庭
根据对江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提请的未成年犯减刑、假释案件的抽样统计,有34.7%的未成年犯是来自父母感情不和、父母离异、一方过世或下落不明、父母双亡的家庭。在谈及父母的监护教育问题时,仅有23.9%的未成年犯表示父母很关心自己,56.8%的未成年犯表示父母的关心仅限于温饱。这些数据反映出父母对子女的关心、爱护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关键因素。
南昌中院副院长张萍告诉记者,随着少年司法保护的逐渐深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民事案件却大幅增加,而且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不容忽视。因此,从2012年起,少年法庭的工作重心从过去刑事审判的事后挽救与矫治转变为综合审判的事前维权与预防并重。东湖区、西湖区人民法院和市中院先后将涉及未成年人的离婚案件纳入少年庭的受案范围,也正是希望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妥善处理矛盾,尽可能减少对未成年人的伤害,从另一个角度提供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