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采取四项新措施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16.05.2016  14:13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扩张和经济社会事业的不断发展,前来南昌经商、务工、就学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日益增加,为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南昌县积极探索,采取四项具体措施推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一)健全组织架构,夯实民族工作基础。目前,南昌县居民涉及31个少数民族,其中少数民族常住人口1429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600余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已成为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成员单位在“细化任务”中的职责分工,拟定了宣传动员、组建机构、组织培训、信息采集、检查验收五个工作步骤,形成了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乡镇相互沟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体系,为试点工作的有效实施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

  (二)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民族团结氛围。县政府办协同各试点工作成员单位,采取悬挂横幅、制作宣传展板等方式,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通过组织社区党员干部入户走访、发放资料等形式,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帮助他们认识和了解本地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便他们文明经商合法维权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针对新疆少数民族群众非法占道经营情况,该县专门编印了《整治非法占道经营专项行动宣传资料汇编》,发放给占道卖羊肉、卖袜子的新疆少数民族群众。民宗、人社、司法、卫计、民政等单位制作了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的政策法规宣传资料。

  (三)突出载体建设,打造特色工作品牌。南昌县始终把社区民族工作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和抓手,作为构建基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的着力点和具体载体。该县选择向塘镇通站路社区作为开展社区民族工作的试点单位,支持和指导该社区先行先试有亮点有特色的民族工作。该社区一是明确了“依托网格、立足社区、辐射全镇、构建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家园”的工作思路;二是以“一个都不能少”为目标,建立了全镇、辖区高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台账和常住少数民族人口家庭信息台账;三是利用社区资源,设立了“民族政策法规宣传专栏”、“流动少数民族服务窗口”和“ 少数民族矛盾纠纷调解室”,挂牌成立了“流动少数民族服务联络站”;四是制订了帮困、信访、互助、处突等八项工作制度,与综治、司法等部门建立了共同调解民族矛盾纠纷的联系机制;五是开展了座谈、走访等形式各样的联谊活动,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感受到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六是县财政按照1:1比例配套下拨民族工作经费5万元,支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社区民族工作顺利地开展。

  (四)真心真情关爱,民族工作成效显著。南昌县始终把真心实意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作为试点工作的落脚点。县人社局推行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模式,县卫计委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县市监局简化清真小餐饮企业办证程序,帮助经营户完善办证材料,县教体局按政策先后为2名流动少数民族儿童办理了就近入学,县民政局指导社区开展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的救助工作等等。2015年10月,向塘镇经营兰州拉面馆的两名甘肃籍回族群众因拉面馆开设距离问题引发矛盾纠纷,在市民宗局、市伊协会的指导和帮助下,公安、司法、民宗、市场监管及向塘镇党委、政府协调配合、共同调解,妥善解决了这起可能引发少数民族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

  南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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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族经济发展处、峡江县金坪民族乡    发布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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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余市民宗局    发布日期:2019-03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