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检查整改工作

10.10.2016  03:35

  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规范与管理工作,5月9日,省创建办制定印发《关于全省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从2016年5月开始至2016年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检查整改工作。

  此次检查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语文政策,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特殊需求,做好面向少数民族群众的语言文字服务工作,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确保窗口服务行业各类路标门牌、标示标牌、宣传材料等准确规范使用少数民族文字,解决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少数民族语文社会用文规范化、标准化,努力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依法规范和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窗口服务行业,特别是卫生、交通、文化、旅游、税务、金融、通信、铁路、民航、政务大厅、宾馆、餐饮、商场等接触少数民族群众较多的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的各类标牌、广告、商标、宣传资料、公章等依法规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面向少数民族群众提供语言文字服务等情况。检查的重点为省直单位窗口服务行业和各市、州、县主要城镇。检查整改工作分自查、整改、督查、总结四个阶段进行。

  省创建办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社会用文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与改进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此项工作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奖的评定和考核考评结合起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马哲海副局长深入峡江县金坪民族乡调研
来源:民族经济发展处、峡江县金坪民族乡    发布民族宗教局
新余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李新华深入少数民族村调研
来源:新余市民宗局    发布日期:2019-03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