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城镇将新增就业45万人
失业保险费率下降1%,每年可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3.5亿元
昨日,记者从2015年全省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下调失业费率,由原来的3%降至2%,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达3.5亿元。同时,还将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预计今年,我省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0亿元。
数据:
2014年就业人数同比增14.6万人
近年来,我省就业总量稳步增长,2014年达到2603.3万人,较上年增加14.6万人。然而,经济增速放缓,我省新增就业的增幅也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已由“十二五”期初的3.7%下降到2014年的1.66%,在全国的占比也由4.33%下降到了4.2%。
此外,园区企业的稳工问题仍然没有得到缓解。每年园区企业新招员工达到40多万,但净增人数只有3-4万,低端岗位供大于求,“好岗位”不多,且劳动力素质不高、技能单一。
“从全省的就业主渠道来看,我们正由传统劳动密集型和出口加工型企业向家政服务、科教文卫、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服务业转变,就业去向也将由省外为主向省内省外并重转变。”省就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就业面临着多重隐忧和挑战。
目标:
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
据悉,今年我省将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城镇就业率94.5%;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万人;继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100%;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其中省内新增转移35万人;全省工业园区培训30万人,创业培训9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70万人。
此外,我省还将继续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并由过去偏重于扶持个人创业,转向扶持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并重。注重扶持小微企业,在贷款额度、年限等方面给予倾斜,推动小微企业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升级。
2015年,我省将新增安排担保基金1.5亿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0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贷款占贷款总数60%以上,劳动密集型等小企业贷款比例争取达到30%,到期贷款回收率在95%以上。
举措:
向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创业证》
据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的数量仍将保持在25万人左右。
今年,我省将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拓展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就业的渠道。特别是要加大政府购买岗位力度,引导毕业生到城市社区和农村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岗位就业。
同时,从今年2月1日起,我省按修改后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工作,为做好我省就业失业登记工作。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都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各地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为由不予受理。
今年国家已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取消教育部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我省也正抓紧印制少部分《就业创业证》,主要发放对象为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失业保险费率将由3%下降至2%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目前,我省已研究了单位和个人降低缴费的具体比例,获批后,将尽快实施,全省将在降低费率的基础上,确保失业人员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同时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据初步测算,降低费率后,每年可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达3.5亿元。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我省将考虑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物价上涨、兄弟省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等因素,在今年适当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此外,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区域已经进行了调整,加上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已经实现,失业保险的适用区域也将会有所调整。(记者 蒋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