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监局举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培训班

20.03.2017  12:11
  省质监局3月17日举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培训班,学习贯彻中央新出台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就做好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组长、省质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培训班。省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富华主持培训班并讲话。省委组织部举报中心负责人对两项法规作了详细解读,并对填报事项作了具体指导。
       黄富华指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请示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中央修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制定查核结果处理《办法》,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报告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黄富华要求,全局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两项法规的出台实施,对于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黄富华强调,要准确把握两项法规的主要精神和内容,扎实推进两项法规的贯彻执行。省局党组将把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局广大干部,特别是处以上干部要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局人事处要认真履行职责,持之以恒抓好两项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抽查核实,敢于较真碰硬,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省质监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各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130余人参加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