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安监局多措并举学习新修订《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宜黄县安监局多措并举,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及相关企业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一是逐条学。我局专门拿出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逐条学习,全面了解修订后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为今后抓好安全监管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对照学。将原安全生产法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行对照,从对照学习中概括梳理不同之处,认真领会新修订后安全生产法的新思想、新举措、新亮点,从对照学习中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严肃性和钢性原则,增加干部职工扎实抓好安监工作的信心和责任感。
三是重点学。结合近年来安全监管工作的实践及当前工作实际情况,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加强隐患排查、完善监管、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等重点条款进行了详细学习,尤其结合在平时的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总结,增强干部职工的使命意识和担当意识。
四是讨论学。组织干部职工结合各自的工作岗位职责和实践中的案例,阐述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理解和运用,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是一部要求最严、内容最全、操作性最强的安全生产法律,要把它真正运用好,不断推进全县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五是宣讲学。着力提高企业对新安全生产法的了解,将新修订的内容印制成宣传页,利用深入企业一线督导检查的时机登门宣讲送法,向企业管理人员、一线职工发放新法宣传单,使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更好的了解、运用新法,切实营造新法贯彻实施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已走访企业9家,下发宣传单500份,从而让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养成知法、懂法、学法的良好风气。(宜黄县安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