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局多项举措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监管
16.08.2014 16:21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一是把农村集体聚餐纳入到对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明确了乡镇政府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聚餐举办者和承办厨师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二是利用“县乡村组”四级监管网络,把农村集体聚餐监管纳入网络化管理,实现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三是严格实行申报和备案登记制。凡一次宴请5桌以上或50人以上集体聚餐的,举办人应于事前3日书面向当地村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报告,举办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报告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是强化对聚餐现场食品安全指导。对集体聚餐加工场地、卫生条件、原料、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五是加强对农村流动厨师的管理。全面建立农村流动厨师的个人档案和每次聚餐活动的监管档案,农村流动厨师必须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六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按照《湖口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落实责任追究。(湖口县局供稿)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管理局
16.08.2014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