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深入推进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
为深刻汲取山东济南疫苗系列案件教训,堵塞漏洞,严厉打击药品流通环节“挂靠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总局有关要求,我局自4月下旬起组织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全省药品流通领域“挂靠走票”专项整治。目前专项整治稳步推进,进入第三阶段,即现场检查阶段。专项整治以来,全省共299家药品批发按时提交了自查报告,并主动进行了整改,占总数99%。通过现场检查,撤销GSP证书17家(其中批发企业4家)、收回GSP证书21家(其中批发企业4家);注销或批复申请注销23家批发(零售连锁、体外诊断试剂批发)企业。同时,重点着力于治理药品流通领域的潜规则,建章立制,不断完善我省药品流通监管措施,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制定方案,确保专项整治有序开展。结合我省实际,于4月26日制定下发了《江西省药品流通环节“挂靠走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时间步骤和工作要。并结合国家总局下发《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进一步进行部署,确保我省专项整治扎实有序地开展。
二是召开会议,积极动员部署整治工作。4月28日,组织召开了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会暨药品流通环节“挂靠过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对专项整治进行动员和部署,全省各设区市(樟树、省直管县)局相关负责人和所有批发(零售连锁)企业的法人参加了会议。通过召开动员会,一方面强调了任务,落实了监管部门的责任;另一方面传导了压力,强化了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专项整治中期,于7月20日再度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专项整治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收到良好效果。
三是组织飞检,督促企业主动自查自纠。“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为评估企业的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各设区市局流通部门负责人及骨干检查员90余人开展集中培训,并在培训后组成飞行检查组,对23家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进行了“一对一”的飞行检查。通过此次飞行检查,发现有些企业自查不认真,对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拒不报告,或避重就轻、走过场,给予了从严从重处理,震慑作用明显。
四是深入调研,积极完善流通监管措施。针对当前药品流通领域中的潜规则,特别是业务员管理、税票开具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局分多批次赴多地进行调研,进一步把握药品流通企业经营规律和存在的问题,并着力长效机制建设,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票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从制度上规范我省药品经营秩序。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组织全省各地认真开展好监督检查,并适时组织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同时继续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对专项整治效果进行跟踪,确保专项整治圆满完成,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药化流通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