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报:江西省国税局转变服务理念 助推“金三”升级改造
29.10.2016 22:05
本文来源: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近年来,江西省国税政府采购部门按照“优服务、提效率、防风险、树形象”的总体工作思路,把服务税收征管改革作为采购部门中心任务,并将服务理念贯穿于每个项目的采购过程之中,为税收工作提供坚实物资保障。特别是面对金税三期升级改造,江西国税采购部门立足岗位职责,着力强化预算保障,优化采购流程,规范采购行为,保质提效地做好各项采购任务,助推金税三期系统在江西成功上线。
强化预算保障。预算编制是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首道环节,是一切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针对征管改革的突发性,采购预算的不确定性,需求部门对采购政策又不太熟悉的现状,江西国税采购部门将服务端口前移,主动作为。在2016年“二上”预算编制前,专门召开项目经费使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会,讲解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口径,强调预算编制时间,做到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部门预算一起,同时编、同时报、同时批。在预算“二下”时,下达全面、准确的预算编制审核结果。为金税三期改造升级提供了300万元软件改造预算,编制了1200台台式计算机、600台激光打印机、150台票证打印机和80台便携式计算机货物采购预算,通过协调项目预算调整解决了760万元小型机政府采购预算。
优化采购流程。省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高度重视金税三期升级改造项目的采购。及时召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形成决议。针对金税三期改造项目采取急事即办,对6个软件改造项目制定采购任务时间安排表,采取统一上会、统一发标、统一采购,为“金三”单轨运行提供坚实的保障。对批量采购硬件配备项目采取特事特办,将台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票证打印机和便携式计算机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实施批量采购。
规范采购行为。省局政府采购部门本着服务税收中心工作的宗旨,一切采购围绕征管改革需要,按照省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坚持依法依规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对所有的采购项目,按照《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执行。并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合、简便的程序,提高采购质效。如相关法律法规只对超过120万元以上单一来源采购有程序规定。对金税三期自助办税终端系统适应性改造升级6个特色项目,为保障软件的一致性,系统的兼容性和稳定性,需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省局采购部门经过省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仍然采取专家论证,公示的程序,实现了既满足采购需要,又做到程序规范。本文来源: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29.10.2016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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