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卿吉局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推进依法治安 促进安全发展
为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龙 卿 吉
(2015年2月10日)
同志们:
这次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分析面临形势,部署今年任务,动员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战线的广大干部,以最坚决的态度推进依法治安,坚守安全红线,促进安全发展,为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标志,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等重要会议,把安全生产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重要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强卫书记、鹿心社省长和莫建成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等省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努力方向、重点任务和重要措施;李贻煌副省长多次主持会议研究部署,深入基层调研指导,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
过去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平稳向好,突出表现为“一杜绝、两下降、一良好”:一是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事故,为全国10个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省份之一。是继2006年之后再度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的一年,且连续9年杜绝特别重大事故。二是事故总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114起,死亡1637人,同比分别下降1.08%和0.06%。其中:列入国务院安委会考核的领域发生事故1120起,死亡839人,同比少66起、少42人,分别下降5.56%和4.77%,实现了事故总起数、死亡人数连续14年“双下降”。三是绝大多数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建筑业、工矿商贸其他和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领域的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民航飞行无事故。四是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良好。除煤矿领域超11.11%外,其他指标均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考核范围内。事故总死亡人数为85.44%;较大事故起数为92.06%;工矿商贸为83.33%,其中,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为18.75%、烟花爆竹为41.67%、非煤矿山为86.36%、建筑业为98.15%;水上交通为37.50%;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为87.56%;铁路交通为100%;农业机械为11.76%。11个设区市事故死亡人数均在省安委会下达的控制考核范围内。
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坚定了安全发展战略定力。省委、省政府出台《江西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这是我省首个明确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安委办全文转发全国各地借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杨栋梁局长专程来江西同企业负责人开展谈心对话,李贻煌副省长亲自与烟花爆竹重点产地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煤矿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集中宣讲了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宣讲组分赴各地,全面宣讲了总书记重要论述要点;省委组织部、省安监局联合举办全省县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省安监局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专题研讨了用总书记重要论述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相应开展了一系列宣贯活动,通过深入学习宣传,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形成了坚守生命红线、加强安全生产的广泛共识和强大合力,更加坚定了安全发展战略定力。
(二)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强化了安全监管效能。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上,省、市、县三级“五个全覆盖”普遍落实到位,为安全生产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上,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强化了省安监局煤矿安全监管职能;完善目标控制考核上,加大了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中的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出台了《江西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两批次取消和下放了18项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控制体系上,制定了《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分级实施指南》,印发了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隐患的意见;强化法制和行政执法上,开展了行政许可规范化专项治理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督查评议,下发了《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若干问题的试行意见》;同时将烟花爆竹批发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22项管理权限,赋予省直管试点县(市)实施。新余市完善激励机制,对获得全市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合格的单位给予相应奖励;宜春市狠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市本级和辖区内所有县(区)、乡镇(街道)均出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规定。
(三)整体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顿关闭工作,改善了安全生产条件。实施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粉尘防爆、造船安全等重点整治和高危行业整顿攻坚,全年关闭退出煤矿23处、金属非金属矿山213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01家,园区外的化工企业搬迁13家;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全省共排查工矿商贸、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7万余家,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11.33万项,其中重大隐患1323项,已整改1307项、整改率98.79%,累计落实治理资金7887万元;大余、吉安、万安等3个县评为全国2014年“平安农机”示范县。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去年工矿商贸领域发生的9起较大事故,结案7起,给予行政处分54人、党纪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7人。鹰潭市集中两个月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对危险源进行全面登记、动态监控,并报送市政府分管领导督促落实;九江市持续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攻坚战,截至去年底累计关闭90座,提前一年并超额完成整顿关闭任务;抚州市扎实开展安全责任落实大检查、安全隐患大排查、应急救援大练兵“三大行动”,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
(四)集中开展“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规范了生产经营秩序。集中开展了为期四个月的“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组织检查组3284个,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645次,进行暗查暗访1837次,累计查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5万余起,其中,实施关闭取缔25起、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30个、责令停产整顿企业197家、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13起。赣州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企业公告制度》,有力推动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景德镇市持续保持打击非法小煤窑高压态势,截至去年底已连续8年零1个月实现“零开采、零死亡”目标;萍乡市对各县区隐患排查整治履职情况开展集中暗访督查,有力推动了基层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落实。
(五)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培训,营造了安全发展氛围。精心组织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景德镇市安监局等3家单位荣获全国先进单位,吉安市安监局等4家单位获得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优胜单位奖;省政府举行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宣贯电视电话会议,邀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杨元元副局长作辅导报告;拓宽宣传渠道,联合《新法制报》创办《江西安全生产》专刊;在省政府网站、人民网江西频道、省广播电视台,举行安全生产相关在线访谈4次;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累计培训高危企业“三项岗位”人员40余万次;各级领导干部与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全覆盖,强化了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安全社区建设实现新突破,3个社区首次注册备案为“全国安全社区”建设单位,28个社区通过“全省安全社区”现场评审。南昌市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警示基地作用,自去年9月正式开放以来,共接待社会各界群众近2万人次,收到了很好社会效益;吉安市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贯活动,举办新《安全生产法》等宣贯培训班30期,发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告知函6千余份。
(六)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升了安全保障能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烟花爆竹四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有序推进,截至去年底一级达标企业21家、二级411家、三级3309家;非煤矿山地下开采企业完成“六大系统”建设145家,危化企业完成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改造127家,爆竹生产企业应用自动装药机械1124家;我省烟花钝感技术研究等2个项目,获得全国第六届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爆竹引火线湿法制引工艺在全省推广使用,并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初步立项,经完善后将定型为国家行业标准;筹资950万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建设,成功举行“2014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暨江铜(德兴)因自然灾害(强降雨)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市、县两级安监局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实施进展顺利;完成《尾矿库安全检测技术规范》等6个地方标准。上饶市切实推动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实施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辖区内22家企业均改造完成。
(七)广泛开展“争做五好安监员”主题活动,巩固了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巩固和扩大省安监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指导和推动市、县安监部门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省安监系统广泛开展争做积极有为的服务员、务实创新的宣传员、业务精通的指导员、严格执法的监督员、勇于担当的护航员主题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安监干部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五个能力”,萍乡市安监局等6家单位评为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孙群力等62名同志评为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费先明同志荣获全国2014年度“百姓生命保护神”提名奖;宁都县安监局荣获2011-2013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同时,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取得积极进展,11个设区市全部划转职业卫生监管职责,80%的县(区)完成划转;省安科中心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填补了甲级机构“空白”;5个设区市安监局新建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对3400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下达执法文书2538份;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工作有序推开。
上述成绩来之不易,这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强力推进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真抓实干、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省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勇于担当、苦干实干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安委办和省安监局党组,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二、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是指导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献。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其中强调要在安全生产等行政管理部门内部整合执法力量,实行综合执法;加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企业守法信用档案,实现企业守法信用信息公开查询;依法强化影响安全生产等重点问题治理。
依法治安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依法治国方略的精神内涵,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治江西建设大局之中去谋划推动,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之中去付诸实施,努力推进依法治安,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加快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一)推进依法治安,必须要深入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着力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围绕安全生产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着重强调要强化红线意识,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抓紧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快安全监管方面改革创新;全面构建长效机制;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这些重要论述系统回答了安全生产理论与实践的重大问题,是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对安全生产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贯穿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崇高理念,揭示了我国现阶段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推进依法治安,必须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和重要遵循,着力明确依法治安的总体目标、指导原则、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在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地方法规体系、高效的安全生产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安全生产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安全生产法治保障体系等方面下功夫、出成效,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推进依法治安,必须要全面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新《安全生产法》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推进依法治安,必须要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重要抓手,抓纲带目,重点突破,尤其要运用监督核查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建设单位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运用信用管理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对非法违法企业在贷款、融资、土地等方面进行约束;运用规范引领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使企业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运用社会监督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运用执法检查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该停产整顿的一律停产整顿,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运用事故查处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从重从快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让非法违法肇事企业和责任人付出沉痛代价。
(三)推进依法治安,必须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构建安全生产新常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经济发展新常态,既给加强安全生产提供有利契机,也为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的压力。新常态要求有新思维,推进依法治安,必须要乘势而为,拓宽思路,重点要把捍卫安全生产红线作为党委政府工作新常态,做到严把项目引进关、规划设计关、结构调整关、事故查处关、考核问责关;把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作为制度运行新常态,加快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把实行最严格的监管作为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新常态,促使企业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到位;把“本质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新常态,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升级,着力完善安全市场准入标准和市场退出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把提升自我保护能力作为严控各类事故发生的新常态,强化全员安全培训,使“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成为每位从业人员的自觉习惯。
(四)推进依法治安,必须要继续全面深化改革、着力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着力改革创新,破除制约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是加快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必然要求。推进依法治安,必须要以最大的勇气,继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总体目标是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完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到2020年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安全生产主要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基本思路是实现“五个转变”,即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的管理对象从事故转变为隐患,管理内容从伤亡转变为职业健康,管理时段从事后查处转变为事前防范,管理方式从专项整治转变为基础长效,管理手段从行政强制转变为法律经济手段。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中长期改革实施规划(2014—2020年)》有关要求,纵深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法规标准体系、考核指标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行政审批制度和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改革,同步做好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进一步增强安全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五)推进依法治安,必须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着力打造法治安监。打铁还需自身硬。打造法治安监,是推进依法治安的关键所在。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着力规范涉及停产整顿、经济处罚等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真正做到作出行政决定时符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时遵守法定程序;全面实行政务公开,着力提高安全生产信息透明度、提升安全监管部门公信力;加强内部权力制约,突出抓好行政审批权、安全执法权、事故调查权、中介机构监管权等监督。全省广大安监干部要坚决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认真学习、真正尊崇宪法和法律,切实把对法治的信仰融入每个安监干部的血液中;坚决做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 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去研究解决问题,真正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安全监管;坚决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捍卫者,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勇于负责。
三、扎实做好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应当看到,去年安全生产工作虽取得积极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形势依然严峻、不容乐观。一是较大事故没得到有效遏制。发生较大事故58起,同比多4起,其中道路交通领域发生48起,同比多14起。二是个别领域和部分地区较大事故起数超控制指标。煤矿领域事故死亡人数突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九江、萍乡、抚州等三地较大事故起数突破省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三是安全基础依然薄弱。我省小矿小厂比重依然较大,传统产业安全生产条件依然较差,尤其是有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有差距。四是基层安全监管能力相对不足。不少乡镇、工业园区没有安全监管机构,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专业人才匮乏,不能满足监管任务需要。五是“打非治违”措施落实不力。有的地方整顿关闭态度不坚决,无证无照或证照过期、整顿期间仍然组织生产经营现象屡禁不止,非法违法行为仍然十分突出。此外,作业环境中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危害因素不同程度存在,对职工健康构成较大危害。
对此,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守红线,不碰底线,尽职尽责,把新常态下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得更好。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江西实际,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大力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和依法治安,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顿攻坚,加快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快安全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机械自动化、信息化建设,为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总体目标是: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圆满完成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坚实迈出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新步伐。具体目标是实现“一防范、三下降”,即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双下降”、较大事故继续下降、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的四项相对指标持续下降。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红线意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由2014年的“三级五覆盖”拓展为省、市、县、乡镇和重点行政村“五级五覆盖”;推动企业明确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企业安委会主任,所有企业领导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依法建立安全生产机构的“五个全覆盖”;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推动地方政府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力度,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执行力。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有关要求,重点推动各类工业园区安全监管体制创新,推动产煤设区市政府落实省属煤矿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省安监局新“三定”规定,组建煤矿安全监管、事故调查与统计内设机构,做好省属煤矿安全监管职能移交衔接;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优化行政审批事项;贯彻省政府推进“三单一网”改革要求,制定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网上审批流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出台《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今年重点要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制度、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公示制度;积极培育和扶持第三方提供规范的安全监管技术服务,引导社会保险机构发挥间接监管作用。
(三)推进依法治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加快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地方法规体系,启动《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工作,做好《江西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立法调研论证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的意见》;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标准,年内完成《非煤矿山通风系统安全检测规范》、《氢氟酸安全技术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等地方标准制定;加快建立高效的安全生产法治实施体系,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继续严格执行较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对典型较大事故实行提级查处,建立一般事故查处备案制,依法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加快建立严密的安全生产法治监督体系,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效能评估报告制度;加快建立有力的安全生产法治保障体系,推动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建立专职法律顾问,依法依规扩大责任保险试点范围。抓紧制订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并与城乡规划做好衔接。
(四)突出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坚持以点带面,突出乐平、高安等10个煤矿重点县(市),大余、德兴等10个非煤矿山重点县(市),上栗、万载等5个烟花爆竹重点县(区),贵溪、万年等11个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市),继续深化安全整顿攻坚,大力提升高危行业安全保障能力。认真实施煤矿安全“1+4”工作法,持之以恒抓好“双七条”特别是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把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最高职责落到实处;继续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液氨制冷等重点整治,统筹推进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源头防控;加快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进度,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信息系统、安全生产动态监管系统、安全监管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跟踪监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建设工程,对2017年底前没有达到标准的企业要停产整顿,直至关闭退出,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在全省工业园区组织开展“强管理、治隐患、防事故、保健康”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提升园区安全管理水平。
(五)坚持文化引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素质。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组织开展好第14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集中宣教活动,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广大基层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心中;用好门户网站、安全专刊、政务微博、协会杂志四个平台,培育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五支队伍,依托主流媒体,营造安全发展浓厚氛围;纵深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六进”活动,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活动,进一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违法人员从业禁止规定,加强和创新安全培训工作,积极探索“以考促学”培训改革,建立完善网络考试点,不断提高安全考试质量和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大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全员预防和应对事故与伤害的能力,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100个“全省安全社区”创建任务。
(六)维护职工权益,进一步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围绕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江西省2013-2015年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目标任务,切实强化宣教培训,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职业健康意识和职业病防治能力;强化监督执法,加大对职业卫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技术支撑,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和资质延续工作,加强其日常监管;继续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突出抓好水泥制造、陶瓷生产等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扎实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积极探索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领域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融合工作。
(七)健全应急体系,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监管,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建立事故处理应急评估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严格责任追究;继续抓好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试点;加强应急培训,夯实应急基础,优化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实现政府和企业间预案的有机衔接;加强应急联动和资源整合,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开展全省骨干矿山救援队伍联合实训和演练;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平台的推广应用,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领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推动应急管理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岗位。同时,全面完成市、县两级安监局监管执法专业装备建设项目的各项任务,重点加快推进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八)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大力弘扬敬畏生命、科学监管、风清气正、力学笃行江西安监精神,持续推进“五型团队”和“争做五好安监员”创建活动,重点要坚持不懈地强化理论武装,切实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导和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坚持不懈地狠抓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安全生产服务;坚持不懈地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正文风、改会风、转作风、树新风,坚决消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坚持不懈地提升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优化细化执法工作流程,重点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瞒报谎报事故、抗拒安全监管等非法违法行为,确保程序正义,真正发挥“拳头”和“尖刀”作用;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共同树立起安监部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新春佳节马上临近,各地、各部门务必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深化认识、强化领导、实化举措,切实加强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重点要强化隐患治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监管,切实加强商场、影剧院、医院、集贸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停工停产、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确保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权益,关系到全省的发展环境、对外形象和社会稳定。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恪守安全红线,勇于改革创新,强化依法治安,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坚实迈出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新步伐,为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春节将至,借此机会给同志们拜个早年,祝大家新春愉快、阖家幸福、工作顺利、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