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管局原局长宋建国悔罪书:有求于我的多
我于今年(2014年)5月27日被市纪委双规审查,9月17日涉嫌受贿罪被捕。期间,办案人员对我进行了严励(厉)的教育启发,我也深深地进行了思考、反省,使我受到了有生以来最震撼的教育和触动,深刻认识到我所犯罪性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其行为已严重触犯了党纪国法,不仅给自己和家庭、孩子、亲朋,也给党和人民及社会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无法弥补的损失和影响,后果是灾难性的。
我的问题主要发生在2006年到2012年担任交管局长期间。有求于我的多了,各种利益诱惑也多了,面对各种利益和诱惹(惑),我没有牢记职责、党的重托,没有警惕,更没有抵制,贪心贪念多了,胆子也逐渐大了。从开始不敢收、不能收到敢收、能收。认为都是朋友,相互帮忙没什么。在犯罪的泥坑里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其主要问题在两个方面:多年好友孙士平经商分得利益,再有就是为刘长青、翟玉堂、陈光明批牌照和相关事项,收受钱财。
通过反思使我认识到,作为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经商、受贿,其性质和问题都是极其严重的。我做(作)为有30多年党龄的党员干部竟犯下如此罪行。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不注重学习,不加强思想改造,没有正确的价值观和政治信念,自律意识差,放纵自己追求享乐,不注重自身素养的提高,尤其是品德修养,没有高尚的情操和精神追求。
二是讲哥们义气,乱交友。总认为多个朋友多条路,对自己对工作都有好处。围着我追着我的很多人都是看重我的职务和权力,利用办事获取利益。我不加约束无原则的(地)乱交友,既害了自己也害了朋友,是极端错误的。
三是对家人和身边的人疏于教育管理,没有经常性的(地)提醒他们要低调,要遵纪守法。总认为他们都不容易,要对他们好一点,使他们的胆子大了起来,利用我职务和权利(力)做违法的事。我自己不检点的行为和一些做法实际上起到了影响和纵容的作用,是我害了他们,这是我最大的罪孽。
四是在管理上缺少严格的制度和控制措施。最大的祸根就是汽车牌照的管理上出现的问题,以牌照换利益。我刚到任时就意识到牌照敏感,社会关注,不加强管理迟早会出事。我也曾努力欲废除人为审批。由于某些原因没能实现,而且竟出在自己身上,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没有监督的权力必定要出问题,出大问题。
我参加工作已42年,入党30多年,经过各级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从一名普通民警成长为干部,虽然我也为工作为之奋斗,但组织上该给我的,甚至不该给的都给我了。本应百倍珍惜所拥有的一切,时刻牢记党的恩情和教诲,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认真自觉的(地)履行党员的责任和义务,以感恩的心更加努力为党和人民工作,为党的事业做出更大的成绩和贡献。但是,我却违背了入党时的诺言,辜负了组织上的培养和重托,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败坏党的声誉,其行为是不可饶恕的。我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和后果负责,接受道德和法律的惩罚……我也永远忏悔对党和人民、对社会、对我所连累的亲人和朋友所犯下的罪行带来的灾难。下一步我将全力配合检察和审判机关的工作,如实交代犯罪行为。我也希望检察机关能客观公正的(地)认定我的犯罪事实。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