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江涛:副局长状告政府不发奖折射了什么?

12.10.2015  12:51

  刘正(化名)是原江苏海安县经济开发区招商产业四局副局长。2011和2012年,按照当地政府公布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刘正说,他应该拿到110万元的提成。但这笔奖金至今没有兑现。近日,刘正向海安县法院提起诉讼,将海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告上了法庭。他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他支付应得的业务提成奖金110万元,同时要求开发区支付他垫付的工作经费1万余元。(10月11日澎湃新闻)

  地方政府赖账,不兑现招商引资奖金,这不是第一次听说。但敢于跟当地政府叫板,为讨回奖金将当地政府告上法庭,却是罕见之事。原因大家都懂的,恐怕一告状,非但拿不到应得的奖金,反而会惹是生非。因而,海安这起特殊的奖金纠纷案件究竟会有怎样的结果,值得关注。

  状告政府不发奖考问招商引资奖金的合法性。大凡地方政府设立奖项,都有政策法律依据,也有规定的资金来源。但招商引资奖金往往是“拍脑袋”的产物,于是成了“无源之水”的“土政策”。如果数额不大,奖励的点面适中,地方政府尚能通过“变通”之法全额兑现,而且通过奖励先进,形成样本效应,激励更多的人千方百计招商引资。

  可是,当遇到金额巨大、奖励集中于个别人的个案,地方政府则囊中羞涩,又虑及与法无据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负面效应,就出现了赖账现象。刘正的遭遇就应该属于这种情形。那么要问,招商引资政策的红头文件是如何出台的?出台涉及财政资金支出的政策,走了怎样的决策程序?是否经过当地人大审议通过?政府法制部门是如何把关审核的?奖励政策方案是否经过财政、审计等部门的论证审核?是否列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是如何确定资金来源的?

  状告政府不发奖还考问招商引资的传统模式。“当官不招商,不如回家喝粥汤”。固然,招商引资是招商局副局长的重要职责。几乎每个地方包括一些大城市、最早开放的沿海城市都经历过全民招商这样一个过程,只不过所掌握的资源不同,采取的政策与措施也不尽相同而已。可以说,改革开放30多年,中国经济能走到今天,取得这么大的成绩,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县域竞争。

  但是,一些地方官员在急功近利与发展饥渴症的驱动下,将“超常规的发展”异化为“超规定发展”,干部人人有指标,“优惠政策”满天飞,导致种种潜规则盛行,甚至因盲目招商引资,引发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危害公共利益的恶性事件,个别地方还出现了利用招商引资中饱私囊的权力寻租、官商一体的腐败现象。

  不过,一些地方在招商引资上的乱象,是发展中的问题,不能因噎废食,而是要求解于改革。粗放型的“全员招商”模式,已不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必须走上专业化、规范化和代理制的轨道,改行政化招商引资为更多地依赖市场与发展产业的招商引资。因地制宜,善用市场之法,突破制约地方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同时,通过财政体制改革与事权转移,强化公共财政资金收支的监督,破解招商引资中的奖惩难题。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不简单以GDP论英雄,改革各级官员的考核体系,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希望通过海安这起“官告官”案件的审理,能为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模式的改革、发展方式的转变乃至法治政府的建立提供一个生动的参考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