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居民可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

11.10.2013  16:01
          9月29日从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10月1日起,省内居民可就近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

  在居住地生活一年(含)以上;户籍地人员的非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非户籍地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子女;60周岁(含)以上老人;换发、补发因私出入境证件,只要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我省常驻户籍人员,可在省内就近(居住地、就学地、就业地)申请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