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部分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

06.05.2014  14:03

  为了加大省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办理实效,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重点办理工作要求,结合我省近几年的做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标准的建议》、《关于将上栗、安源和湘东三个工业园升格为省级工业园的建议》、《关于加快清理改良严重污染造纸企业的建议》、《关于省出台相关政策,加快选育本地优良狗牯脑群体种的建议》和《关于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时先审批后验资的建议》等5件建议由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进行重点督办。同时,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按照对口原则确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建议》、《关于增加公共图书购置费的建议》、《关于加速农民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关于尽快修订新<消法>江西省实施办法的建议》和《关于推进“旅游强省”建设,要重视文化内涵的引领的建议》等7件重点督办建议。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要求,有关督办部门要把督办工作作为今年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有关承办单位和提出建议的代表协调沟通,督促承办单位尽最大努力解决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有关建议承办单位要主动与省人大有关督办部门对接,及时报告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办理方式,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供稿:陈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