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一批新规 养老保险不够15年可续缴

01.07.2015  17:03

  山东7月1日起实施一批新规 养老保险不够15年可续缴

  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有一批新规将开始实施,如广播电视节目中不得设置“嘉宾主持人”,网购到“山寨”产品可向专利管理部门举报,台胞持有效台胞证即可免签往返大陆……

  山东省在执行全国新规外,也有一批新规定新政策于7月1日开始实施,涉及到交通出行、养老保险、教育等方面。

   7月起山东等6省可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为进一步服务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解决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不便利的问题,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经在深入调研论证并完成相关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和联网调试的基础上,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在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6省开展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试点。

  当事人在上述六省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安交管部门现场处罚后,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其中,在河北、安徽、山东、贵州受到处罚的,还可以到处罚地所在省份以外的中信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台缴款。此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上述银行开设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

  此次试点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将适用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现场做出的罚款处罚,且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不是处罚地所在省份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情形。银行营业网点代收交通违法罚款后,向当事人出具已缴款证明;当事人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银行自助服务终端缴款后,可查询缴款记录或打印缴款成功界面、缴款凭条留存。

  考虑到实行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涉及多项系统联网和技术支撑,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将本着稳步有序推进的原则,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将该措施推广到全国。

   山东铁路7月1日起可直达18个省会城市

  今年7月1日起济南铁路局将调整运行图,调整后山东始发列车可以直达全国18个省会城市(直辖市),同时还将开行更多实惠经济的普速列车,满足旅客不同出行需求。

  据济南铁路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济南铁路局进一步丰富了高铁客运产品,让高铁网络更加完善,济南铁路局始发可以直达全国18个省会城市(直辖市);开行舒适、实惠、经济的普速列车,满足旅客不同出行需求;增加省内列车开行数量,让短途出行更便捷;完善高峰线方案,节假日期间让旅客出行更轻松。

  为山东省增开了福州、厦门方向的始发列车,今后百姓去往黄山、婺源、武夷山、福州、厦门等地旅游更方便;开通了直达广深地区高速列车,相约去香港更方便;济南西~怀化南G285/G286次延长贵阳北,为济南铁路局高铁列车开行网络又增加了一个可直达的省会城市。

  增开济南~宁波T135/T136次特快旅客列车1对,为山东省开行到沪杭地区夕发朝至特快列车。增开北京~青岛北Z7/Z8次直达特快列车1对;增开银川~杭州K1808/5 K1806/7次快速旅客列车1对;北京西~龙岩K571/K572次延长厦门。

  增开荣成~烟台D6098/D6099次管内动车组列车1对。至此,青荣城际共开行19对高速列车,其中管内动车组列车13对,直通高铁列车6对(含2对高峰线),较开通初期增加了8列,列车开行密度增加,旅客乘坐更加方便。

  同时,为满足节假日期间旅客出行需求,济南铁路局进一步优化了高速列车高峰线开行方案,在周末及节假日期间根据客流情况适时开行。增加高峰线4对,保留原有高峰线7对。G4201/G4202次、北京南~杭州东G4203/G4204次。

   7月起养老险实行新规,不够15年可以续缴

  山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延长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按规定确认的视同缴费年限,下同)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

  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若符合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可以申请在继续缴费地参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延长缴费,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其中,符合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须经用人单位同意,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7月1日起义务教育段重度残疾娃可享受送教上门

  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服务工作的意见》。7月1日起,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享受送教上门服务。

  根据这一意见,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量身定制、免费教育的原则,以上门送教服务为主,以社区教育和远程教育为辅。每个服务对象每周送教2次,每次3课时,每学年不少于216课时。

  送教上门服务对象为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6-15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包括在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治疗和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儿童少年。

  送教上门服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级残联配合,由有关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凡享受送教服务的残疾儿童少年生均公用经费参照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2015年达到6000元并逐步提高,已高于该标准的地区不得降低。适当提高孤独症、脑瘫学生生均经费标准。

  山东省要求各市在2015年选择2-3个县(市、区)开展送教上门服务试点工作,2016年全面推开。本意见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