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山分局分区创新方法管理村民建房

11.02.2015  21:09

进入三清山辖区,只见公路两边矗立着整齐的民房,白墙黑瓦、镂花木窗的统一外观独具赣东北民居特色,一处处规划合理的小村落成为“农家乐”的集聚地,也使村民鼓足了钱袋子。这得益于《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逐渐扭转了村民无序建房的情况。

  三清山是世界自然遗产地,规划建设均需符合遗产保护相关规定。《办法》中明确规定:“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划分为特级区、一类区、二类区和三类区四个区域,村民建房实行分区管理。”其中,特级区为核心景区禁止村民建房,一类区为金沙、枫林、汾水三个旅游服务区,二类区为三清山环山公路、德上高速公路连接线、玉溪线三条公路沿线两旁可视范围100米内的区域,其余部分为三级区。针对各区域内村民建房,均有明确规定。此外,《办法》还对村民建房层高、风貌等做了相关要求,房屋建成验收合格的,风景区给予1.5万元/户的奖励。

建房用地三级联审联批是三清山风景区在规范村民建房上的一大创新,自 2013年执行该制度以来,辖区内共有130户居民通过联审联批取得了建房用地。“联审联批”就是在村民提出建房申请后,由村、乡、风景区村民建房领导小组三级分别对申请户进行评议和现场踏勘,在三榜公示无异议后,批给村民建房用地并跟踪建房、验收等相关过程,评审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村民在提出申请后三个月内就能开始建设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