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少女:我非男生 派出所:请提供性别鉴定
她的户口簿性别显示为“男”,14岁的萱萱(化名)显然无法接受。在她清秀的面庞上露出担忧和疑惑,尽管有出生证、村委会证明等相关材料,前去派出所更改户籍信息时仍被要求证明自己是“女孩”。不过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她的身份信息变为“女孩”。
萱萱的家在丰城市小港镇潭头村。2004年,全村人口信息统计时村委会将相关材料递交上去。可是等户口簿发下来后,萱萱的母亲滕女士却发现,女儿的性别一栏中填写成“男”,于是,便去当地派出所要求更改。最终,民警将“男”字划去,手写了“女”字,并在上面盖上了“丰城市公安局小港派出所”的印章。
原以为这样就没什么麻烦了,但萱萱上初中时问题又暴露了出来。原来,通过户籍信息查询系统显示,萱萱的性别是男孩。
滕女士想把女儿的性别改过来,于是花了半个月东奔西跑,为萱萱开了村委会证明,再加上出生证、学籍证明等材料。当她带着萱萱来到小港派出所时,却被告知“办不了”。派出所一工作人员称,按照规定得提供“性别鉴定证明”才能办理。
滕女士称因为医疗机构无法开出“性别鉴定证明”,最后在医生的建议下以B超代替,B超检测单显示,萱萱具备子宫等女性特征。
记者带着滕女士来到了丰城市公安局政工科,在表明来意之后,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会立即和丰城市公安局户政大队取得联系。
在该工作人员的协调下,丰城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大队教导员核实了相关情况后,承诺会“特事特办”,立即将萱萱的户籍信息更正过来。滕女士抱怨,小港派出所非要求出示“性别鉴定证明”,这让她们一家奔波大半个月。政工科一名张姓负责人解释说,这主要是一些基层民警业务不熟,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8月19日下午,滕女士带着女儿再次来到了小港派出所。萱萱户籍信息更改申请通过,改成女性。(记者 谌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