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查处一起销售名实不符化肥案

16.05.2017  03:20
  峡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近日在对农用肥进行例行抽样检查时,发现四川某公司生产销售的复合肥料外观为白色的结晶粉末,并不是复合肥料正常的外观,而袋内合格证上标注为:产品名称:农业用硝酸钾。经查,这批化肥实际确为农业用硝酸钾,之所以如此包装,是因为农业用硝酸钾属于危险化学品(氧化剂),对此运输部门有专门规定,运输成本较高,如果采用复合肥料包装,可以节省运费,运输也更为方便。
  对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责令该公司对该批化肥进行整改,更换为农业用硝酸钾的外包装袋,并对当事人做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