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峡江县查处位于峡江县罗田镇东梅村的深山中有一家利用废旧电路板焚烧提炼金属的企业。 该厂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十小企业”,且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生产过程中对周边大气、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峡江县环保局立即会同县公安局、罗田镇政府组织成工作组,商议处置方式。现已对该企业生产设施进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