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流动法槌,敲响山乡和谐音
流动法槌,在农家大院里敲响
峡江县砚溪镇灼岭村离县城60公里,与新余市交界,是该县最偏远的村组之一。1月20日上午,县法院在该村一农家大院巡回审理一起因交换责任田产生矛盾而发生的故意伤害案件。从纪律宣告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旁听的村民们切身感受到了法庭判案的严肃与严谨。
“像我们这样的边远山村,打官司不用到县城,直接在家门口开庭,省了好多麻烦还不耽误农事。”村民何柒根第一次旁听了法庭审判的全过程,他说,“在电视上看过法官判案,总觉得神秘,今天现场观看法院开庭审理案件,长见识了。”庭审结束后,许多群众围住法官,咨询一些关于农村承包土地、签订务工协议、交通赔偿等方面的问题。
巡回审判在老百姓家门口开庭,既减轻了老百姓的诉累,同时还能深入了解老百姓的实际情况。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乡征求意见,群众总是抱怨我们下基层少。现在,我们每到一次巡回审判点,百姓们都给予我们很高的评价。”法官刘桃生自豪地说。
矛盾纠纷,在群众家门口化解
桐林乡石丘村老人刘某,年过古稀,生有两儿三女,本可颐养天年。怎奈二儿子患精神病失踪多年,三个女儿远嫁他乡。老伴过世后,大儿子、儿媳对其不闻不问,不顾其年老多病且腿部残疾,将其赶出家门。老人不得不在邻居待拆的老房子里安身,过着凄凉的晚年生活。
今年5月,刘老太一纸诉状将儿女告上了法庭。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如何让老人的儿女心悦诚服?如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了追求更好的社会效果, 5月20日,该案的庭审在刘老太儿子家门口进行。“瞻养老人,天经地义!你们不会老吗?”细心听完老人的倾诉,法官严琼星一脸严肃,“你们老了,孩子不理你们怎么办?”……一连串的问题使老人的子女们惭愧地低下了头。说法理、辨是非、诉亲情,在法官的教育下,他们当场承认错误,并表示一定尽力照顾好老人的晚年生活。此时,老人苍老的脸庞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在巡回审理过程中,该院坚持着重调解的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对案情简单、标的额小、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可以迅速到场的案件则采取速裁方式,做到即告即立、即立即审、即审即裁,让老百姓真正地体验到司法为民带来的便利。
普法宣传,向大山深入推进
巡回法庭始终坚持做到契合民情民意,选择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离婚、赡养、土地流转、承包纠纷等案件,进行巡回开庭,将开庭地点设在村委会、社区或当事人家门口,并组织群众旁听,通过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去年8月,峡江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愿告张艳珍是聋哑人,于2002年经媒妁之言父母之命,与马埠镇曾安村村民何某认识10多天便结了婚,后生育了一儿一女。由于双方沟通不便,经常产生矛盾,时不时拳脚相向。无奈之下,张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状。
类似的事件,在农村不是个案,得让案子的审理在村里起到教育作用。法院将巡回审理安排在该村的村部,前来旁听的男女老少挤满了整个院子,院墙上也站了人。他们目睹开庭的全过程,还不时地插上几句话,帮忙调解。经法官当庭审理及庭前庭后耐心劝说,双方最终同意进行调解。办案法官还利用这个案例,向当地群众进行反对包办婚姻,抵制家庭暴力等进行了普法宣传
“法庭开在家门口,不但方便了群众打官司,还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这种方式非常好!”村委干部习富强说。如今,随着巡回法庭的不断深入开展,该县农村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新风,正伴随着法槌清脆的响声,在山乡里流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