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抚州市第七次省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正式启动。抚州市第七次省特级教师评选范围与对象是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或特别优秀的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名额为22名(含校级领导及教研员3名,不含省管县南城),其中,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2名,小学12名,中学(含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8名。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设立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必须经过严格的评审、推荐。省特级教师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进行,需经学校民主推荐、县级评议投票、市级考察初审、省级评审4个环节。为了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市、县成立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逐级负责评议、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