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第三巡视组向省国资委党委反馈巡视情况

02.03.2016  17:44

  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16年3月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李泉新代表巡视组分别向省国资委党委书记陈永华和省国资委领导班子反馈巡视情况,省委第三巡视组正厅级巡视专员晏苏节、副组长熊桂生出席会议,陈永华代表省国资委党委作了表态发言,会议由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陈德勤主持。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5年12月7日至2016年1月17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视。省委巡视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把纪律挺在前面,紧扣“六项纪律”和“四个着力”,从严从实开展巡视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视任务。省委“五人小组”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视情况汇报。

  李泉新指出,巡视中,干部群众反映了省国资委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管干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省属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对内设机构监管不力;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信访反映的问题线索查处力度不大,成案率不高。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不力,存在违规向省属企业筹钱、摊派以及变相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超标准列支会议费、规避“三公经费”超支等问题。组织人事纪律执行不严,机关处以上干部亲属子女在省属企业从业较多,存在“带病提拔”、混编混岗,少数领导干部瞒报漏报房产等现象。对省属企业监督管理乏力,一些省管企业领导层滥发津补贴。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

  李泉新代表巡视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三是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着力树立良好用人导向。四是强化省属企业监管,积极引领国企改革发展。

  李泉新指出,省国资委党委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坚决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特别是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分门别类处理,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靠前指挥,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抓早抓小,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省国资委党委和主要负责人要在反馈之日起两个月内将整改情况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党委要以适当形式向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陈永华表示,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切实管用,我们深受触动,诚恳接受,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以问题为导向,一条一条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对账销号,做到原因不查清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松懈、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努力建立巡视工作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努力将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国资国企又好又快发展的不竭动力,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验证巡视成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来体现巡视成果。

  省委第三巡视组成员,省国资委班子成员、副巡视员、监事会主席、近两年退休的副厅级以上人员、机关全体干部、各监事会办公务员、所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省出资监管企业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