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县区对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编者按
按照省委统一安排部署,2015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省委8个巡视组分别对56个县(市、区)委开展了巡视“回头看”。近期,被巡视县(市、区)委陆续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和下一步整改打算。从今日起,本报将分8期,分别刊登省委8个巡视组所巡视的县(市、区)整改情况。
南康区委针对专项资金监管使用不规范问题,下发了《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等3个文件,撤销了乡(镇)村级财务总账,分设了各村村账;开展了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专项检查,追回违规套取补助资金111.90万元;对全区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了专项整治清理,查处各种乱象188人次;针对扶贫和移民资金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21份,整改资金505万元。
定南县委针对一些部门或中层干部不讲责任担当的问题,出台了《关于印发在全县范围内“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派出明察暗访组56批次,重点查处“中梗阻”“庸懒散拖”等问题,发现问题线索44条,下发《督办函》28份,问责单位11个(次)、干部18人(次),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案件4件,处分4人。
龙南县委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加大对重点案件线索的排查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2015年,完成信访件初核135件,转立案6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人。严格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2015年,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案件9件,处理15人。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下发“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等典型案例通报7次、案件19起,工作通报11次,形成有力震慑,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地。
上犹县委对部分单位为官不为、作风不实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对5名宗旨意识淡薄、服务态度差的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2名工作缺乏激情、无所作为的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或调整岗位。开展了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立案查处了3名干部。开展了“违插”问题专项治理,约谈了56个单位430余人,干部主动上交不当利益17万余元,调查核实相关问题线索6起,立案调查2起,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人。
崇义县委针对少数领导干部不收手、不收敛问题,派出16个明察暗访组,开展明察暗访32批次。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收送“红包”、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清退“红包”18.1万元。加大执纪审查力度,2015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涉及党员干部1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
大余县委针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够、责任追究不力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2015年,共实施责任追究21人,组织处理7人,纪律处分3人。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每一起案件都明确提出“两个责任”审查意见,应给予纪律处分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创新述责述廉方式,开展乡镇党委书记向全县人民电视公开述责述廉,接受群众监督。
全南县委针对一些基层干部廉洁意识比较淡薄问题开展专项巡察。2015年,共完成三轮专项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线索52件,立案调查9件,结案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挽回经济损失39.4万元。针对领导干部非法集资问题,查处了原工商局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金额300余万元。
(本报记者 张武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