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在浙工作的江西人可在当地换身份证
11月12日,记者获悉,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这也意味着,在浙江工作的江西人,在当地也可以换证、补证、挂失!同时,根据部署,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换补身份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
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证,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缩短制发证周期。
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无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工本费40元。
两种情况不予受理
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不予受理异地办理;
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人员,及国家信用信息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需回户籍地办理。
身份证丢失被盗怎么办?
群众如遇身份证丢失、被盗,在户籍地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户籍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群众还可通过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查询丢失身份证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