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上半年7单位负责人落实责任不力被问责

02.07.2015  12:25

  2015年上半年,驻国家工商总局纪检组监察局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工作的出发点,进一步深化“三转”,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取得新成效。

  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取。以工商总局领导班子、中管干部和司局级干部为重点,通过参加工商总局党组会局务会、谈话谈心、交换意见、提建议等方式加强监督,有10条建议被采纳。开展约谈活动,纪检组长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一对一约谈。协助工商总局党组对2个直属单位开展巡视,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形成震慑。

  以纪律为准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上半年,共收到信访举报74件,其中属于职责范围内的7件,已初核2件,谈话函询4件(已全部了结),了结1件,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处置。强化问责,对1位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拟提任副司局级职务的干部,取消了提任资格。对落实责任不力的7个直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问责。

  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坚持“两为主”,组长带队向中央纪委汇报、请示,及时书面汇报工作情况13次。探索重点工作报告备案制度,要求招投标、干部选拔等重要工作情况及时向组局报告备案,真正变参与为监督。不断深化对工作规律的认识,积极探索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开展工作,抓早抓小,以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支持指导机关纪委开展工作,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召开系统纪检监察座谈会,学习贯彻《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动全系统“三转”。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推动召开全系统电视电话会,传达中央纪委纠“四风”会议精神。督促工商总局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检查。抓住元旦、春节、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转发通知、发布公告、会议传达等,加强教育提醒。分7批在工商总局内网转发了15起工商系统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在工商总局办公自动化系统中,设置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侈浪费等违纪问题的举报专区和警示教育专栏。

  加强组局自身建设。坚持组局学习制度,学习“学思践悟”专栏文章。详细了解工商总局各单位党员队伍情况、权力清单和廉政风险环节,摸清底数,真正掌握工商总局党风廉政建设“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努力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纪检组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