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兰根在工委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2014年7月14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体约谈会,主要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对工委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严格资金管理进一步作出部署,推动工委机关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当表率、作示范。
刚才, 剑锋同志 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论述精神,王岐山同志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时讲话精神,并联系省直机关实际和省直有关厅局查处的案例,就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加强重点领域和资金监管提出了要求。 玮琦同志 强调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有关规章制度的必要性,并就加强对制度落实和完善及监督提出了意见。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努力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当好表率、作出示范。剑锋和玮琦同志谈到的意见和要求我都同意,希望大家在工作中严格按规定按要求执行,确保工委在重点领域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安全。
下面,我就各部门负责人、各支部书记如何履行好“一岗双责”,谈几点意见。
一、要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
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集体领导对反腐倡廉形势正确判断后作出的重大决策,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省委书记强卫在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郑重强调,“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真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此,我们务必要在思想上保持清醒的认识,责无旁贷地担当起这一重任。
首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的性质所决定的 。 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领导首先是政治领导,党的建设最重要的是自身建设,这是我们党抓各项工作的基础,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抓在手上、放松不得,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大家一定要牢牢抓住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分内事情,切实强化在管党治党上的职责和义务,保证党组织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其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法定职责所赋予的 。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要求,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这表明,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法定之责。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党委认真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就好,反腐败的力度就大;反之,不正之风就会潜滋暗长,腐败案件就会频发。大家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坚决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清醒人、明白人、带头人。
再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当前任务所要求的 。 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案件仍时有发生,最近,我省几个省级领导干部和一些厅局领导干部先后被查处也充分说明。反腐败的形势越严峻、任务越艰巨,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就越要严格。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当前反腐败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部署的各项任务上来,切实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自觉从自身抓起,带头履职尽责,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要以当表率作示范的姿态,准确把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内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出明确要求,着重强调了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党委主体责任五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今年2月和4月,李克强总理分别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央国家机关第二十八次党的工作会议暨第二十六次纪检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反腐倡廉工作重点任务做出了部署,强调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4月14日,王岐山同志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调研,强调中央国家机关要贯彻好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当表率、作示范。5月6日至12日,王岐山同志又先后4次主持会议,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部门、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他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我们要把这些精神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
省直机关工委作为省委的派出机构,领导省直机关党的工作,肩负着抓好我省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职责,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必须先行一步、做出表率。机关各部门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负“一岗双责”,要按照工委的统一部署和机关党委的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好五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协助作用,协助工委完成中心工作任务和抓好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二是推进作用,推进工委机关党委主体责任在本支部本部门落实,抓好本支部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教育作用,在本支部本部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四是督查作用,对本支部本部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五是支持作用,支持配合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持纪工委和机关纪委依纪依规履行职责、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三、要有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担当,切实协助工委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在落实责任,根本在敢于担当。加强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在党支部,关键在党支部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树立担当意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落实时不能只是简单表态,不能务虚,必须务实,要联系实际拿出具体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我们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就是要在这方面取得显著的效果。当前,要做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谋划部署。各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做到“四个一”和“六个带头”,即同部门和单位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带头学习文件精神、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执行党纪法规、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改进工作作风,给部门党员干部树立标杆、作出表率。各支部各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要精神,及时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第二,要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狠抓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 6月30日,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改进作风制度建设进行了第十六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再次重申了抓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我们一定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要不折不扣的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加强机关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当前要把“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实干兴赣当先锋、为民服务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和“双联”行动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领导带头,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建章立制,一步一个脚印,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作风、转作风、改作风,努力推动机关干部队伍作风的根本好转。 二是严明党的纪律,增强纪律意识。 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把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真正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部门的每个人头上,确保机关各支部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要严格执行党的财经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坚持按制度办事,按规矩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会工委、工委党校、讲师团和党员基金会等有财务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健全财务管理机制,特别是要加强对各种资金的监管和对财务人员的管理,确保资金管理安全和人员安全。 三是坚决严惩腐败,形成有力威慑。 要坚决遵照省委书记强卫在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强调的指示精神,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反对腐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治病救人,在重大时节、重要职位调整和重大改革事项中,对党员干部身上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拉拉袖子”,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真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第三,要健全制度,切实强化督查考核。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如果不明确责任,出了问题不追究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会成为一句空话。省委每年都对工委进行检查考核,我想,今后,工委每年也要对各部门进行检查考核,把责任传递下去、把压力传递下去,切实做到制度健全、责任到人。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和完善: 一是报告制度。 各支部各部门每年年底前要以书面形式,向机关党委报告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情况。 二是述廉制度 。继续坚持各支部书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全体干部职工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是谈话制度 。部门主要负责人与部门的党员干部,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及时提醒督促谈话对象提高廉政意识。 四是考核制度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纳入机关党委的党建目标考评和工委机关文明处室的评选,同时把考核结果与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紧密结合。 五是追究制度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不到落实、部门不正之风得不到解决、党员干部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要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