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1151”工程促进青年就业

05.12.2013  11:56

  实施“1151”工程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推动“生存型”创业向“发展型”创业升级……今后,我省将紧紧围绕“发展升级”这个要求,在加强对就业形势研判的基础上,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扩大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重点

  今年以来,我省把高校毕业生作为就业工作的重点,启动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技能就业专项行动,截至10月底,全省有1.66万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全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2.30%。

  实施“1151”工程,即实施1个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开展1项行动(技能就业专项行动)、组织“5个1”活动(筛选1万个就业岗位、征集1万个见习岗位、提供1万个公益性岗位、组织1万名大学生技能培训、用3年时间扶持1万名大学生创业),实现1个总体目标,就是求职补贴发放一个不漏、实名制登记一个不漏、针对性服务一个不漏、年底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

   创业向“发展型”升级

  截至10月底,全省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4.8亿元,其中扶持个人创业57.2亿元,直接扶持个人创业7.3万人次,带动就业33.2万人次,贷款回收率达到99.8%,贷款规模、回收率等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我省还将调整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扶持力度,把单一的资金支持扩展到集资金、技术、信息、服务为一体的升级版创业扶持,推动“生存型”创业向“发展型”创业升级。

   城乡职业培训全覆盖

  据了解,我省将在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能力提升、创新模式的原则下实现全省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全覆盖,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

  省人社部门将统筹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发挥技工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的培训主渠道作用,以校企合作和企业自主培训为主要模式,大力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记者 黄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