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建县出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13.08.2014  13:52
              为减轻和防御地震灾害对工程设施的破坏,加强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江西省新建县经县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新建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以新府办发〔2014〕61号文件印发。该办法共有17条,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